核心提示
2012年1月1日,《洛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即将正式施行,但在建筑垃圾存放和消纳方面,我市目前存在的问题着实堪忧。一边是未经任何审批的非法垃圾倾倒场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另一边是政府部门推行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遭遇重重阻碍……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成为摆在有关部门面前的一道坎儿。
1 非法垃圾场大行其道
近日,记者跟随市城市监察管理局的工作人员,驱车经王城大道一路向北。转过机场路花坛后不久,我们在一个加油站前停了下来。
此地名为苏滹沱村。沿一条泥泞乡道向东艰难前行数十米,就是一个占地很广的非法垃圾场。路口一处简易的窝棚,就是垃圾场的收费处——每进来一辆垃圾车,就有一个人向司机收取“垃圾倾倒费”。
让人吃惊的是,来来往往的大货车上,不仅有建筑垃圾,甚至还有大量未经任何分类的生活垃圾。“这更是不允许的!”一名工作人员说,“生活垃圾对环境有污染,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是明令禁止和建筑垃圾一起倾倒的。”
沿着泥土路艰难向东前行,一路上所见的场景让人触目惊心:硕大的“垃圾山”一个连一个,高高低低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混杂其中,即便是大冬天也散发着刺鼻的恶臭。
“垃圾山”东侧有个百余平方米的大水坑,里面的水黑似墨汁,上面还飘着油花……水坑的西面,堆着不少黑色的碎渣。“这是工业垃圾,还不能确定是否有毒;如果有毒,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这名工作人员说。
据悉,类似这样或大或小的非法垃圾场,在我市城乡接合部有很多,尤以邙山沿线最为集中。巨大的利润空间,是这些非法垃圾场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
2 正规垃圾场建设受阻
在非法垃圾场屡禁不止的同时,政府部门推行的合法垃圾存放、消纳场建设却遇到重重阻力。
《洛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第五条规定:“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计划地建设。”可为此城管和环卫部门遇到不少难题。
先是选址就颇费周折。建筑垃圾消纳场必须选在城市周边,交通便利;同时为了不占用耕地,还要充分利用荒坡、荒沟;为了真正实现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配套的储存、粉碎、再生设备及场所也必不可少。
在市政府的协调下,我市发改委、规划、环保、国土、水利、城管、住建委等相关部门几次联合踏勘场地,最终初步选定了位于城郊的5个地块。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板上钉钉的意见,后来却出现了反复。
先是邙山某村出现问题。针对一条废弃的荒沟,村委会一再提出条件,城管部门也全都应允。就在即将签订协议时,村委会负责人突然称“有人要占用这条沟里的窑洞种蘑菇”。这让城管部门哭笑不得。
此外,接到城管部门的公函后,针对所辖选定的荒沟,某县政府很快回函:“原则同意该地块作为建筑垃圾倾倒消纳场。”然而环评等前期工作结束后,该县一名领导表示:“不同意在此建建筑垃圾消纳场。”
城管部门的工作就此陷入僵局……
随着旧城改造力度的加大,我市每年的拆迁面积将超过1000万平方米,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肯定是一个天文数字。在建筑垃圾消纳场建成不及时的情况下,非法垃圾场屡禁不止的问题很难得到根治。
3 合法清运企业不敢承揽业务
近期,西安、合肥等地爆出的“渣土车夺命案”成为舆论焦点。渣土车为何屡屡夺命?缺乏必要的监管是根本原因。
我市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近年来,本报曾多次曝光无遮盖货车沿路抛洒,给市区环境带来污染和安全隐患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对这一现象施以重拳打击。但无论白天还是夜晚,直到现在,市区多个路段都可以见到满载建筑垃圾和土石方的无遮盖货车“招摇过市”。
2012年元旦正式施行的《洛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明确了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的准入资格,并规定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取得资格的单位运输。
为还洛阳一片碧水蓝天,顺应城市快速发展的新政策,我市著名爱心人士付会斌积极参与其中,成立洛阳市首家建筑垃圾清运消纳企业。但他完全没有预料到,自己会遇到如此多的困难:由于相关的配套政策迟迟未能出台,公司一直没敢承揽相关业务。
“刚迈出第一步,就遇到了难题……”付会斌无奈地说,“没有合法垃圾消纳场,我们就是接到了清运业务,又往哪里倾倒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