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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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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猪肉”和“请君入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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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毒猪肉”和“请君入瓮”
□石平
  看了昨日关于嵩县一肉类加工厂制售有毒猪肉的报道,(详见本报12日A01版)心情久久难以平复:为了增加猪肉重量,黑心的经营者竟向生猪注射用作人类平喘的药物。为了钱,他们竟将他人的身体健康视作儿戏!

  有人说,这些人实在可恨,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笔者突然想起武则天时期“请君入瓮”的故事。

  武则天的两名大臣周兴和来俊臣,是当时有名的酷吏,成千上万的人冤死于他们手中。有一次,周兴被告谋反,负责审理此案的来俊臣,竟向周兴讨教审讯犯人的招数。周建议用一个大瓮,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再把犯人放进去。来听了便照做,等炭火把大瓮烧得通红时,突然站起来宣布有人告周谋反,并请周钻进大瓮。周听了惊恐失色,俯首认罪。

  火烤在自己身上,才知道真疼!“吊白块豆腐”、“增白剂面粉”、“毒大米”的字眼儿不时见诸报端。假如请黑心者吃自己“制作”的有毒有害食品,他们又会有何反应呢?他们一定“惊恐失色”,并大骂制作“毒食品者”为无良之徒。然而,在他们不顾别人死活地赚取昧心钱时,他们是否想过,自己正是这条“毒链”的组成部分,在成为施害者的同时也承担着被害者的角色呢?

  “请君入瓮”,是封建时代的严刑峻法,当然不足取。执法部门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黑心经营者以应有的惩罚。笔者今天讲出来,旨在劝诫那些不顾别人死活、依然在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人,赶快停止不法行为吧!万一有一天,你或者你的亲人一不小心也吃了有毒有害食品,岂不是“效仿”当年的酷吏,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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