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二月十三日拍摄的校车侧翻事故现场。 (新华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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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综合新华社、中国广播网报道
核心提示
截止13日中午,丰县校车事故已造成15名学生死亡,尚有8名伤者正在接受治疗。事故发生后,徐州市教育、安监部门当晚发布紧急通知,要求对全市所有接送学生专用车再次进行安全大检查。目前,当事司机已被当地警方拘留,事故详细原因仍在进一步调查中。死亡学生家长安抚等善后处理工作正有序进行。
1 事发
校车躲三轮侧翻入水沟
12日下午,江苏省丰县首羡镇一辆核载52人的校车接送47名首羡镇中心小学学生回家,约17时50分,该车行至张后屯村附近时,因躲避一辆人力三轮车发生侧翻,滑入路边水沟,当时车上尚有29名学生。
事发前已有18名学生回家,29名学生仍在车上。事故发生后,6名学生被安全救出回家,共有23名学生被送往医院救治。21时许,2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至22时30分许,死亡人数增至12名;至13日2时30分许,死亡人数增至15人。
2 现场
附近民众跳水救援
据现场参与救援的田师傅介绍,12日傍晚6点钟左右,他与几个工人正在伟杰食品厂里面吃饭,突然听到救人的声音和孩子的哭声,感觉肯定是出事了,赶紧去救人。
伟杰食品厂里的五六个工人赶到现场,直接跳入水中救护孩子。据田师傅反映,在车子侧翻的西侧受伤孩子较多。校车司机为男性,首羡镇人,司机也参与了现场救援。
学生或因溺水窒息死亡
丰县副县长张斌介绍,经初步调查,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车主名为洪旭,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据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因该车侧翻于路边水深约60厘米的水沟内,车厢内进水,致使部分被挤压在下层的学生溺水、窒息。
3 救治
事发后,受伤人员被送到了首羡镇卫生院,由于镇医院救治能力有限,部分重伤人员被转移到丰县人民医院和丰县中医院进行救治。经附近村民和公安民警全力抢救,6名没有受伤的学生被直接护送回家,其余23名学生部分经首羡镇卫生院应急处置后分别送至县人民医院、中医院进行抢救。
据当地记者在微博上透露,丰县人民医院救治的1名女孩目前仍然昏迷,还在抢救中。
4 追访
发布会现场先为遇难学生默哀
13日8时40分左右,丰县有关方面召开“12·12”校车事故新闻发布会,通报这起事故的有关情况。发布会开始后,参会的所有人员起立,为在校车事故中遇难的孩子们默哀。发布会进行了20分钟。
5 溯源
校车事发前曾停运整治
据了解,在校车治理期间该校车曾经停运,前几天才开始恢复营运。
村民也表示,车子前段时间已经停运,是黄色校车,有校车标志,上午没有出事,没想到由于乡村小道路面湿滑,车子侧翻滑进了水中。附近孔庄村、张后屯村等五六个村庄的孩子都在车上。
据丰县公安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出事的校车此前曾被叫停。
6 责任
肇事司机已被刑拘
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陈立坤表示,事故车辆苏CR1836为少林牌SLG6型客车,登记时间为2011年2月,当事司机是车主洪旭本人,车辆登记用途为小学生校车,但按照规定,校车需要办理专用手续才能运营,当事车辆因“未备案”曾被停运。
据介绍,该车上报给公安部门审批的是A1驾驶证,可以驾驶校车,而经车主洪旭交代,这辆车原本由他的驾驶员驾驶,但因其家里有事,洪旭于事发当天临时驾驶该车,而洪旭持有的是B2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陈立坤说,丰县基本上没有政府购买的校车,全县接送学生的车辆都是个人购买,跟学生家长签订接送协议,每月收取每个学生120元费用,由学校负责对这些车辆进行监管。
7 声音
安监总局: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13日在新华网参加访谈时说,校车的标准应该严于其他载客客车标准,应该提供一切有利于校车安全运营的条件,甚至可以赋予它必要的特权。
教育部:
针对12日江苏徐州发生的接送小学生校车事故,教育部13日发出通知,要求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进行再检查再落实,同时连夜发出紧急通报,要求各地各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对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再检查,对各项安全措施进行再落实,配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全力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