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绘制 闵敏 绮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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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创办微型企业,在哪些方面可以享受优惠政策?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实施,具有洛阳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失地农民等“六类人群”所创办的微型企业可享受财政补助、财政奖励、小额贷款等政策支持。
1 “六类人群”创业者被纳入扶持范围
对于微型企业的扶持范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微型企业创业者必须是具有我市户籍(含集体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残疾人、回乡创业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等“六类人群”,同时创业者必须具有创业能力,即应当具备年龄、行为能力条件。另外,创业者必须经过创业培训并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据介绍,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创办的微型企业注册资金应在10万元以下,用工在20人以内,并与员工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需要提醒的是,在本意见实施后,在我市区域范围内注册且扶持申请时间距注册时间超过6个月,微型企业创业者创办的微型企业办理注销或被吊销后重新开办的企业,创业者有其他在办企业,身份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人员创办的微型企业都不在扶持范围。
2 明年,每个县(市)区将有30至50户微型企业获扶持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苗欣欣介绍,我市出台创办微型企业优惠政策,主要目的是通过“创业培训、扶持申请、县区审查、市级联审、孵化扶持”的全过程服务,促进创业就业。
据介绍,2012年,我市将在每个县(市、区)选择确定30~50户微型企业进行试点扶持。待取得经验后,力争2013年全面推广。同时,孵化一批具有稳定成长前景的中小企业,培育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较强经营能力的企业家。
苗欣欣表示,虽然我市对微型企业的发展采取“百花齐放”的政策,但扶持重点还是第三产业。
据介绍,这里所指的第三产业主要包括健康产业、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地方特色的名优小吃,信息服务、创意设计、会展、服务外包、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
3 扶持政策主要有三项
为尽快使微型企业发展壮大,我市采取“投资者出资、财政补助、财政奖励、小额贷款支持”的模式,扶持微型企业发展。
一、财政补助政策:
市财政根据我市微型企业年度发展规划,编列微型企业扶持资金预算,用于创办微型企业的一次性资本金补助,标准为每户5000元,主要用于租赁房屋、购置设备等。
符合我市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微型企业,申请的小额担保贷款按政策规定享受财政贴息。符合国家、省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微型企业,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财政奖励政策:
各县(市、区)要编列微型企业扶持资金预算,用于财政奖励,加大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力度。根据微型企业上年度的净纳税额,以自然年度为单位,由各县(市、区)连续两年实行以奖代补。第一年按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20%进行奖励,第二年按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150%进行奖励。
三、行政规费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104号)规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闻延伸
服务配套措施也给力
苗欣欣说,为了能让微型企业发展得更快,我市还制定了一系列的微型企业服务措施。
据了解,经我市认定的微型企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微型企业创业辅导、融资担保、管理咨询、人才培养、技术创新、信息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面向微型企业开展创业指导和综合服务,提高微型企业创业成功率。
为促进微型企业与高校合作,支持微型企业进行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我市下一步将支持微型企业在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技术咨询与转让、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和软件开发、服务外包、网络动漫、广告创意、电子商务等新兴领域发展。
在微型企业中开展以项目选择、担保贷款、企业管理、市场营销、会计核算、合同签订及风险规避、员工聘用与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知识、创业实例分析等为内容的免费创业培训。
“在未来3年,各有关部门将选取一定数量的微型企业作为部门领导和业务机构负责人定点联系的企业,通过为微型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营销策略理念等方面的服务,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增强微型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苗欣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