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张怡 通讯员 胥建
国家统计局洛阳调查队昨日发布统计数据显示,11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4.2%,较上月回落了1.3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4个百分点。这是自去年11月以来CPI同比涨幅最小的一次。
数据显示,食品类价格上涨9.9%(肉禽及其制品涨幅为27.9%),涨幅最大,仍是推动CPI上涨的主要因素,烟酒类、衣着类、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居住类价格同比分别上涨9.3%、0.7%、2.3%、4.5%、1.9%,交通和通讯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则分别下降0.4%和0.2%。
与上月相比,11月我市物价水平环比下降0.1%,这是自今年6月以来,CPI环比首次下降。其中,食品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环比均有所下降,食品类中猪肉、鸡蛋、淡水鱼、鲜菜价格回落明显。
调查人员分析,11月我市CPI上涨仍主要受翘尾因素及新涨价因素影响,如果近期没有新的涨价因素,预计12月我市的物价水平将相对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