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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将持续至明年1月9日,重点整治政法系统警用车辆使用假牌、套用号牌、无号牌行驶、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乱鸣警笛(警报)以及闯红灯、违法停车、占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对违反交通法规的警用车辆驾驶员,由公安交警部门适时组织交通法规学习;对拒不配合执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市委政法委将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