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0日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现已在该法院审理终结,最终确认86家债权人债权总额共计43.9083亿元,普通债权清偿率为26.51%。据办案法官介绍,这是中国首宗审结的证券公司破产清算案。
据介绍,大鹏证券于1995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正式成立。
2005年1月14日,大鹏证券因挪用巨额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被中国证监会取消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显示:大鹏证券已严重资不抵债。
中国证监会于2005年10月13日同意大鹏证券清算组依法申请大鹏证券破产。2006年1月24日,深圳中院正式开庭宣告大鹏证券破产还债。此案于今年12月中旬审理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