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等经销商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茅台酒价格的违法行为。为维护价格法律法规的严肃性,震慑哄抬价格行为,广东省物价局已依法对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的价格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广东省物价局组织了对高端白酒经销商的专项检查。这次检查发现,2011年8月,珠海港华侨实业公司向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发出函件,宣称“因酒厂调整茅台酒价格”,所以对茅台酒价格作出相应调整,53度新飞天茅台酒(500ml)每瓶批发价格从1099元调整至1280元。经核实,该时期贵州茅台集团对茅台酒经销商的供货价格并未调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