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喜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身后留下的是10年创建的足迹:曾经两次与这一最高荣誉失之交臂,可见它确实来之不易。
全国文明城市这一称号,既是全国最高等级的城市荣誉,也是一个城市最具价值的无形资产,在洛阳历史上自然会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我们不应该忘记,文明城市的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更好没有最好。在这个值得庆贺的日子里,我们同样也要清醒地自问: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意味着什么?我们如何巩固和提升创建的成果?
正如市委、市政府所始终强调的那样,洛阳搞创建夺杯拿牌,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更多的群众真正享受到创建的成果。由此可见,夺杯拿牌并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让群众享受这一福泽久远的成果;另一方面,需要格外明确的是,创建文明城市的主体,应该是我们每一个城市居民;大家都能始终参与进来,争做文明市民,都有种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精神,持续创建、持续提升才能得以实现,而不会流于口号。
从这个意义上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是激励我们继续前行的巨大动力,持续迈进的创建之路和福民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如何持续创建、维护创建成果的现实任务,也因此摆在了大家面前。我们如何正确理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如果获得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只是一个起点,那么持久维护这一荣誉和这一成果的现实路径又有哪些?
答案是:为民创建,持续创建,统筹创建,同心创建,务实创建,让创建工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群众的检验,让全市人民真正成为创建工作的受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