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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3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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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社区停车场将错时有偿对外开放
持续创建是一种文化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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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2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全市创建工作第二十四次新闻发布会聚焦停车难
单位社区停车场将错时有偿对外开放
□记者 韩铁栓 通讯员 康留国
  昨日,我市召开创建工作第二十四次新闻发布会,通报近期创建工作的各项进展情况。会议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创建为民、为民创建”的理念,全面做好持续创建工作。会议同时公布了《洛阳市加强停车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即日起启动“停车场扩容”工程。

  市领导刘应安、杨炳旭等参加会议。

  停车泊位大幅增加

  据市停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创建办副主任郭建军介绍,未来3年内,规划部门将每年新增停车泊位4万余个,其中住宅内泊位2.9万个,住宅外泊位1.2万个,公共停车泊位1700个,路边临时停车泊位620个。

  据悉,“停车位扩容”工作将分阶段开展:即日起至明年2月10日,具备条件的单位(社区)将完成有偿错时开放停车场的工作,同时完成道路临时停车位泊位的施划和闲置停车场恢复利用工作。明年3月31日前,我市将完成闲置空地和自选点新建临时停车场工作,部分被挪用的停车场也将恢复停车功能。至明年6月底前,全市被挪用的停车场将全部恢复停车功能,并完成重点部位停车场建设工作。

  单位停车场可有偿对外开放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被列入整改的被挪用停车场和闲置空地包括周王城广场地下停车场、丹尼斯纱厂南路店、白金都会、金福运购物中心、润峰商厦、老城区八角楼金街等,可提供的784个停车泊位将全部恢复。

  《方案》同时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在优先满足本单位车辆自用的基础上,要尽量将空余车位对外实行错时开放;对有停车需求及有条件设置停车泊位的社区,在满足人、车通行的前提下,遵循不扰民、不堵塞交通、不影响消防通道通畅的原则,在住宅区内的空闲场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并完善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社区内部专用停车场以及临时停车场,在满足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实行对外有偿错时开放。此举将为社会车辆提供2000多个停车泊位。

  此外,《方案》规定,利用单位门前院后、闲置空地,积极发展生态(临时)停车场所;逐步取消主、次干道影响道路通行的占道临时停车泊位,另在建设路、向阳路、联盟路、凤化街、民族路(单侧)、爽明街、华林路、西通巷等处施划临时停车泊位,共计325个。

  收费采取“阶梯式”标准

  据了解,我市将参考其他地市的管理经验,委托停车管理服务公司采取计时、按区域、按时段收费等“阶梯式”收费方法,按供需情况将市区停车收费区域划分为4类,分别采取提高收费标准并计时收费、适当提高收费标准、维持现有收费标准及限时限段免费停车方式,并进行公示。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内部停车场有偿开放后,收费标准根据所有制或权属关系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或市场定价。闲置空地新建的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由政府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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