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近一段时间,国内不少媒体都刊发了渣土车沿路抛洒或致人伤亡的报道。新出台的《洛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对建筑垃圾的处理、清运等作出详细规定,真正做到从头抓起,一抓到底。
我市建筑垃圾清运并不规范
随着我国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建筑垃圾的处置已经成为社会的焦点问题之一。
5年前,我市曾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格,才能进行建筑垃圾的处置。时隔5年,洛阳的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中的问题并未根治。
据了解,我市近年来城市建设速度加快,新建项目剧增,每年市区的建筑垃圾和余土产生量都在300万吨以上。但是,这些建筑垃圾只有30%被运到政府指定的场所,剩余的大多被偷偷倒至城乡接合部、河道内甚至市区的房前屋后,严重影响城市环境和形象。
随着我市旧城、城中村改造力度进一步加大,道路整修工作全面铺开,建筑垃圾数量将以几何级数激增。建筑垃圾的清运如得不到有效管理,垃圾不能实现“变废为宝”,走上循环利用的良性渠道,必将造成严重的后果。
私拉乱倒将受重罚
为了治理渣土车的乱相,即将实施的《洛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若干规定》制定了严厉的措施。
其中,第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这就等于在源头设置了“闸门”,让施工单位在处理建筑垃圾时有所忌惮。
该《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整洁、不密闭运输的,责令改正,并按每辆(次)处以1000元以上3000以下罚款;造成道路污染的,按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加处50元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3万元。这就对清运企业和车辆加了一把“锁”,针对具体车辆和人员予以政策限制。
建筑垃圾再利用前景广阔
有数据表明,目前我国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不足5%,而欧盟国家每年资源化率超过90%,韩国、日本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已经达到97%以上。
在欧美发达国家,建筑垃圾循环利用已经成为常态。这些国家大多施行的是“建筑垃圾源头削减策略”,即在建筑垃圾形成之前,就通过科学管理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将其减量化;对于产生的建筑垃圾则采用科学手段,使其具有再生资源的功能。在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建筑垃圾的循环使用也逐渐成为城市管理中的一大特色。
无论是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这样的仿古建筑,还是伊滨区这样的现代化建筑群,未来我市建筑垃圾生产的再生建材,都可以充分发挥其作用,真正实现“变废为宝”的目标。更重要的是,建筑垃圾污染水体、大气和土壤,尤其是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如得到很好的再生利用,将为我市节约大量的垃圾处理费和污染防治费用。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市城管环卫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尽管新规定的执行难度较大,但他们已经下定决心,力争解决相关难题,还市民一个安定祥和、清洁有序的市容市貌。
此外,建筑垃圾的处理和利用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产生、运输、处理、再利用各个层面。为此,我市已经在酝酿出台“准入”制度,引入手续齐备、实力雄厚和信誉良好的企业。此外,今年年初,我市城管部门开始酝酿出台《建筑垃圾清运企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拟于明年颁布实施。
相关链接
想拿通行证 先签协议书
本月起,市区各交巡大队将逐一对辖区内工地的工程车进行登记,并与施工方签订工程车辆交通安全协议书。在2012年发放施工运输车辆通行证时,如果工程施工方没有签订交通安全协议书,或下属工程车辆上了有关部门的“黑名单”,交管部门将不再为其发放通行证。(武逸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