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郑州晚报》
在郑州做生意的王小华(化名),没想到自己3岁的女儿佳佳(化名)会被拐走,更没想到7年后,一举报电话让她的女儿回来了。
今年3月4日,警方接到男子范某打来的电话,他说要举报一起拐骗儿童的案件。
举报人说,2004年11月的一天,他从当时的女友赵某处得知,有一女子李某拐骗走一名小女孩,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拖到现在才举报。
警方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抓获了拐骗佳佳的主犯李某,并找回了佳佳,将她送回亲生父母身边。
据调查,2004年11月19日晚上8时许,李某和朋友赵某吃过饭,从赵某的租住处步行去公交车站。
行至一食品城门口时,两人遇到了独自玩耍的佳佳。
李某见小女孩周围没有大人陪伴,便过去询问她情况,佳佳说家里人在附近做生意,自己出来玩。
见佳佳无人看管,李某便打算把她拐骗走。赵某提议,买几根棒棒糖给她,哄着她抱走就行,等过几天小女孩家人来找,就向小女孩的家人要1000块钱好处费。
佳佳吃着糖也不哭闹,李某便将她抱到了自己的租住处。
从此,李某再没和赵某联系过。赵某当天回到住处,将此事告诉了范某。
过了几天,李某将佳佳带到老家交给父母抚养。2005年10月,又将佳佳转给同镇一村民抚养直至案发。
郑州市二七区法院认为李某、赵某拐骗未成年人,使其脱离监护人,此行为已经构成拐骗儿童罪。二人系共同犯罪,李某系主犯,赵某系从犯。
法院判决,李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