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翔
昨日上午,一名自称姓柯的女士拨打本报热线称,由于未找到合适的地方搬迁,她开设的敬老院不但被房东断电,而且水也被停了。“敬老院还住有20多位老人,现在连做饭都成问题。”柯女士说。
按照柯女士提供的地址,昨日10时许,记者来到涧西区菏泽街38号的“君安敬老院”。当时,长春派出所民警正在现场了解情况。
【房东】 我家的房子我做主
一位自称姓李的老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君安敬老院”的房东。敬老院的女老板从2005年开始租用他家的房子,当时双方没有签订正式协议,他只是按月收取房租。
李老先生说,由于房子要拆迁,他和家人提前一个多月通知女老板,让她找地方搬走。为此,他还特意免除了12月的房租。“我们已经向相关部门交了钥匙,签了协议,就等着他们腾出房子了。”李老先生说,敬老院不搬,他家房子就拆不了,直接影响到他能不能拿到赔偿款和挑选新房。
“我家的房子我有权处理,她坚持不搬走算什么道理?”李老先生说。
“民警到来之前,我们为敬老院找到一处近400平方米的房子,可是女老板以楼梯太窄为由拒绝了。”李老先生的儿子告诉记者,停水停电不是他们所为,是相关部门根据规定执行的。而且,该敬老院没有任何合法手续,不是正规的养老院。
【房客】 找不到合适的房子 装修费用需赔偿
随后,记者来到敬老院内看到,在一楼大厅昏暗的光线下,坐着五六位老人。旁边的桌子上还摆放着两根即将燃尽的红蜡烛。
“目前养老院内住着20多位老人。今天水也停了,中午只能出去买饭给老人们吃。”老板柯女士说,4天前就断电了,他们晚上仅靠蜡烛照明,一晚上要用30多根。
柯女士告诉记者,2005年她租用李家的房子开设了这家敬老院。由于种种原因,相关证件一直没有办下来,她到目前仍在积极办理。一个多月前,她被告知要搬走,此后一直在外寻找合适的地方,可一直没有找到。“我想找一个符合民政部门规定的地方,将来好办理手续。”柯女士说,但合适的房子不好找。
柯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05年与房东签订了租房协议,而且房屋的装修等投入了一大笔资金,这些到目前并没有得到赔偿。
随后,记者看到了这份房屋租赁协议,协议上有双方的签名和指印。双方约定,房屋的租赁期为15年,到2020年10月1日终止。
对此,李老先生给出的说法是,该协议是柯女士自己制订的,根本没有与他协商。他之所以签字是因为柯女士央求他要办理养老院的相关手续,他为了提供帮助才糊里糊涂地在协议上签了自己的名字。
李老先生说,至于房子装修的赔偿问题,只有等到他拿到赔偿款后才能给柯女士,现在人不搬走他就拿不到钱。
【相关部门】 停水停电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执行
对此,七里河村委会一位姓牛的负责人表示,他们只是按照规定与房主沟通有关情况,至于房主与房客的纠纷,他们无权处理,只有双方协商解决。
昨日下午,记者与市水务集团涧西营业所取得了联系。一名姓朱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清楚该处有一个敬老院,停水是他们按照供水合同严格执行的。户主提出拆除水表,他们就必须办理,如果不办,户主有权拒交水费。
能不能再恢复供水?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恢复供水,需要客户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产生的费用就无法确认到人。
【律师】 应尽快协商解决 避免更大的麻烦
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于娟律师说,虽然房屋租赁协议一方不予承认,但是双方已经形成了实际的租赁关系,协议是有效的。
对于装修费的赔偿问题,于娟表示,双方可以一起到相关部门说明情况,签订一个补充协议,约定搬迁日期,对于房屋附属物的赔偿可以在协议里约定直接赔给养老院的负责人。
于娟建议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如果因停水停电造成敬老院老人出现意外,将会给双方带来更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