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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湖开发,谁制造了最大淡水湖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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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5 日 星期    【打印】  
填湖开发,谁制造了最大淡水湖之“殇”
□新华社记者 王运才 郭远明 程迪
  这是鄱阳湖主要水域的鄱阳湖湿地公园珠湖边上,出现的劈山填湖建别墅现象。 新华社记者 郭远明 摄
  在都昌县滨水西区建设中,施工方将一些山体劈开,用山体石块、泥土甚至是建筑垃圾,填入干涸的鄱阳湖湖床。

  新华社记者 郭远明 摄

  核心提示  

  水域面积萎缩至不足200平方公里——这是我国最大淡水湖鄱阳湖的最新“生态图”。水位持续低枯的背后,令人忧心的是人为破坏肆意开发现象日趋严重,有关部门保守估计已有上万亩鄱阳湖水域被侵占。谁在“蚕食”鄱阳湖?记者近日深入鄱阳湖区,就此进行了追踪调查。

  1  大肆填围湖区,鄱阳湖“很受伤”

  广阔的湖域水面、生物多样性,使鄱阳湖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候鸟越冬地和湿地生态区域之一,也是长江最重要的洪水调蓄器。但如今这个江西的“母亲湖”正面临着深度伤害。

  位于鄱阳湖核心区的都昌县南山滨水西区,正对着鄱阳湖松门山水域,一些山体被劈开,推土机和运土车将旁边山体石块甚至建筑垃圾,填入干涸的鄱阳湖湖床上;围绕湖边堤坝周边商业楼盘正在紧张建设。据介绍,滨水西区包括公园在内大约有400亩土地是围湖和填湖所得。

  与都昌县隔湖相望的星子县更善打“擦边球”。借着修建鄱阳湖西大道以及蔡岭至马回岭高速公路连接线工程的机会,推土机不断将新土推到湖床上,围填湖面,修建湖边大道和湖边公园——斜川公园。附近白鹿镇河东村村民说:“被填掉的湖床,有的是我们1998年后退出来的湖区低洼地。现在政府又把它填掉,好不容易恢复的鄱阳湖又被‘打回原形’,这样的折腾真让人心痛!”

  在鄱阳湖主要水域的鄱阳湖湿地公园珠湖边,鄱阳县“大胆”引进开发商劈山填湖,投资约20亿元建国际度假村。记者看到,被劈开的山体填平了小湖湾;一栋栋三四层高的别墅正在紧张施工,配套开发的休闲旅游场地也占了部分湖面……

  江西省国土、水利、渔政等部门证实,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在未被审批的情况下,利用鄱阳湖长期低水位利于施工的特点,通过围湖造田、填湖造地等方式进行开发建设,保守估计已有上万亩鄱阳湖水域被侵占,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样大肆填湖围湖,让处于低枯状态的鄱阳湖雪上加霜。”江西省科学院鄱阳湖研究中心副主任、生态专家戴年华忧心忡忡地说,近年来,尤其是2011年江西出现罕见春夏干旱,鄱阳湖持续低水位,生态环境本已受到很大冲击。这些侵占、“蚕食”鄱阳湖的开发行为,更是严重降低它的生态净化能力。

  2  造地生财成“创举”,“填围湖”禁令成空文

  鄱阳湖水域“填湖围湖”开发早有禁令。

  2001年的《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围湖造田和修建填湖工程”。根据国务院于2009年12月正式批复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鄱阳湖湖体核心保护区是以吴淞高程湖口水位22.48米为界线的湖体和湿地;并明确规定核心保护区内“强化生态功能,禁止开发建设,严禁围湖造田”。目前,鄱阳湖被填掉和圈占的水域湖汊基本处于吴淞高程22.48米范围以内。

  鄱阳湖的湖泊涉水项目要经过水利部门审批。江西省水利厅法规处负责人说:“填湖搞开发建设绝对不行,会缩小鄱阳湖库容。这些年来,江西省水利部门基本没批准过相关的填湖或围湖工程。”

  2006年以来,有关部门对湖区的填湖围湖现象进行过整顿,但不久这种现象就“死灰复燃”。

  那么是谁在纵容,甚至为“填湖围湖”开绿灯呢?

  “新华视点”记者采访发现,填湖围湖背后最大推手是沿湖一些地方政府。在土地使用指标越来越紧张以及湖边土地潜在开发价格高的背景下,不少地方将眼睛盯上了鄱阳湖水域。

  都昌县滨水西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认为,当前对耕地保护越来越严格,土地红线不好轻易触动,虽然填湖围湖对生态有一定影响,但填湖造地生财也是当地解决发展中土地紧张和资金困难的一个“创举”。

  当地群众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都昌县通过“湖湾丽景”用地出售和预计的土地买卖,总体预期收益约为6亿元,远远高于当地公布的2.5亿元滨水西区总开发投资。

  一些沿湖政府进行围湖巩固湖岸线、造景建公园等,也拉高了湖边土地价格。星子县白鹿镇河东村磨岭蔡村组紧靠斜川公园,通过围湖填湖修堤稳定湖岸线,建湖边景观公园,原来无人问津的湖边土地成了“香饽饽”。从2009年开始,这个村组有100多亩地以每亩2万元被征用后,被政府以每亩200多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开发商。

  鄱阳湖多头管理,也是填湖围湖现象难以遏制的一个重要因素。“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鄱阳湖管理涉及水利、国土、农业、环保、林业、交通等多个部门,职责交叉。每个部门只管理涉及鄱阳湖一个方面的内容,“各念各的经”现象明显。

  江西省国土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土部门只负责土地利用规划的下传上达,不过只要符合地方土地利用规划还是可以填湖的。但水利部门认为:“地方如果把填湖纳入了土地利用规划,也要经过批准。没有经过水利部门批准,也是违规行为。”但由于水利执法力量薄弱,一些违规填湖围湖行为被调查数年,直至地方将“生米煮成熟饭”,还是没查动。

  3  人与湖“争地”,巨额“学费”岂能重复“缴”?

  殷鉴不远。在我国大型湖泊的生态保护中,滇池经过十多年污染治理,花费了约200亿元生态环境也没完全好转;昔日八百里洞庭,因为大规模填湖围湖开发,后由我国第一大淡水湖滑落为第二。

  戴年华说,鄱阳湖此前已经经历了一轮生态劫难,并为此“缴纳”了一笔昂贵的生态学费。

  新中国建立后,鄱阳湖出现资源掠夺性的旷日持久围垦。到1997年,天然水域面积缩小至3900平方公里,两千多公里长的天然湖岸线缩减近一半,库容损失45亿多立方米,鄱阳湖的调蓄能力大大降低。持续的围垦还直接破坏了湖区生态环境,鱼类生存困难,水土流失加剧。1998年,长江特大洪涝灾害后,中央和地方投入60多亿元,在鄱阳湖区大力实施“退田还湖”工程。2003年,水域面积扩展到5100平方公里,基本恢复到新中国成立之初的水平。

  众多水利专家担忧,为恢复湖面,各级政府已花费巨额资金退田还湖,将90多万群众迁出湖泊低洼地带。现在一些地方又随意搞围垦开发建设,人再迁到湖里去争地,前期的生态保护“学费”白缴了。

  鄱阳湖首次科考负责人、江西省科学院研究员谭晦如表示,从长远考虑,必须成立一个综合性的管理机构,对鄱阳湖进行集中管理,形成执法合力,否则,鄱阳湖势必又将面临一次新的“退田还湖”工程。

  “保护好这一池清水,给子孙后代留一个完整的鄱阳湖!”专家指出,当务之急是叫停和查处肆意开发行为。根据《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违规填湖围湖最高处罚就是罚款5万元,显然缺乏有效的强制性措施。鄱阳湖的最终管理要落实到沿湖各级政府身上。建议将保护湖泊的完整性与地方政府工作考核挂钩,有效杜绝一些地方纵容甚至参与填围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