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1日,职业打假人赵正军向郑州市物价局举报3家大型超市:超市商品未贴胶贴标签。他要求物价局对此进行处罚,并给予举报人奖励。物价局的反馈是:3家大型超市并不存在明码标价价格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赵正军觉得物价局在“袒护”超市,于是将郑州市物价局告上法庭。
该案一审时,法院驳回了赵正军的起诉。1月5日,官司打到二审。刚上任一周的郑州市物价局局长杨虎臣坐在了被告席上。去年年底,郑州市人大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规定,杨虎臣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杨虎臣说,欢迎像赵正军这样的市民和社会各界来监督他们的执法行为。群众起诉行政机关是法制社会进步的一种表现。
据了解,二审法庭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