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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村委被曝花“天价考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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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征地补偿发“横财” 大手大脚“公费游”
广西一村委被曝花“天价考察费”
□新华社记者 向志强 吴小康
  绘图 玉明 雅琦
  核心提示

  近日网上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一村委会一年花销24万元组织部分人员到北京等地“考察”,费用存在账目与报价不符等问题,引起网民关注。记者调查了解到,虽然相关材料证明村委的所谓“考察”花销账目大体清楚,但依旧难改“公费旅游”的实质,同时这个村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确存在不少不公开、不规范之处。专家指出,这一事件折射出,新形势下村民自治管理机制仍待改进,村级财务公开仍需“补课”。

  ▲▲▲【核心网事】 村民质疑“天价考察费”是笔“糊涂账”

  近日广西一家网络论坛反映,2011年换届选举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武鸣县双桥镇伏林村委会公布的账目中,2010年全年旅游考察开支高达24万多元,其中一笔“北京6日游”的费用,公布账目比旅行社报价高出一大截,部分村民在批评村委会“公费旅游”的同时更质疑其“做假账”。

  在这个村公布的2010年34项开支中,外出旅游考察共6项,目的地包括南宁、海南、贵州、北京等地,从村里公款开支达24万多元。有村民质疑,如此多的考察费对于并不算富裕的伏林村不啻为“天价”,且只有部分村干部、村民代表等参加,这很不公平。

  一些村民查找相关资料后认为,2010年去北京旅游的账面费用与旅行社实际报价不符。他们说,根据当初旅行社发的日程表,上面报价仅为2660元/人,当时去的村民每人还交了500元自助金。但在公布的账目上,去北京的考察费为189992元,其中村委开支166717元,村民自费23275元,49个人的平均费用为3600多元。账目“虚高”好几万元。

  ▲▲▲【记者调查】 征地补偿发“横财” 大手大脚“公费游”

  记者近日到伏林村采访了解到,这个村2010年外出“考察费”账目虽然基本清楚,但在资金使用、财务管理方面的确存在不公开、不规范之处,一些村民意见较大。

  伏林村现有800多户3800多人,2011年全村人均年纯收入为3400元,2009年全村集体经济收入为16.6万多元,2010年则增到753.7万多元,其中730多万元为征地补偿款。恰恰有了这笔“横财”,村委会在2010年一口气外出旅游考察6次。

  村民林善邦说:“村委会的资金属于全村3000多人,而村委会却仅仅组织49个人出去旅游,没有经过全体村民讨论,他们自己开个会通过就去了,不是等于没开吗?”

  伏林村上届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本届村支书阮超恒介绍,组织部分人员外出考察是村委会之前动员征地拆迁时作出的承诺,当时也经村民代表、党员、村干部等开会讨论通过,符合相关程序,目的是为了“开阔眼界、发展经济”。

  针对账目虚高的质疑,阮超恒承认,人均2660元的费用仅是旅行社规定线路,而村委会组织的旅游团除规定线路外,还增加了去天津参观的景点,此外村委会还给每名成员购买了烤鸭等礼品。村民阮中辉等人证实了这一点。

  记者在双桥镇经济管理站查询到,伏林村上届村委的账目基本清楚,但存在具体开支项不具体等问题,较难确认开支的实际情况。

  还有村民反映,这几年村里将一大型水库租给了附近的一个生态休闲景区,但只有2010年的账目上记载有收入租金3万多元,2008年、2009年均没有此项收入。而双桥镇经济管理中心也指出,伏林村上届村委会账目存在“对部分票据的审计签字不够完善,支出具体事项不够详细”“资金管理存在一定随意性,会议费用和接待费用所占比例过多过高”等问题。

  延伸阅读

  基层组织财务公开亟待落实

  近年来,基层组织财务公开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2010年3月,四川白庙乡向村民公布详细的公务财政支出,这一做法好评如潮。记者了解到,尽管我国村民自治制度已基本确立,但在落实中仍存在不少问题。

  专家指出,目前部分农村财务公开中涉及的一些重大财务事项如基建费支出、承包费收缴等不全面、不明细问题较多,对群众关心的征占地补偿费、村级出租发包收入资金去向等重大事项不公开、公开少,日常开支中村级招待费、村办公费、村干部补贴较多,公开账目中经不起推敲。

  有专家认为,我国农村土地大多为集体用地,征地补偿金往往下发至村委会,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村民个人难以参与补偿款的使用和管理,这也是不少地区征地款往往被挪用和不明消费的主要原因,“一旦村集体的钱袋子鼓起来,村民就会关注钱怎么花、怎么管,如果财务管理上有漏洞,就容易引发大家的不满”。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梅志罡认为,我国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四个环节。从目前阶段来看,“四个民主”的落实仍面临不少障碍。如在现有村民自治框架下,村委会负责村经济发展事务,而党支部起监督作用。但在不少农村地区,党支部的作用呈减弱趋势,导致村委会权力过大,对村务中一些重大事项如征地、补偿等决策不能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

  梅志罡说,防止农民利益受损,必须从制度上寻找破解之道,完善落实村民民主自治的管理运行机制是最好的对策,“经过近些年的努力,我国广大农民的权利意识开始觉醒,他们对于村民自治有着自己的理性选择,只要加以积极引导,一定会达到预期的效果”。

  相关链接

  【四川】60名官员“乔装”出境公款游

  当事者受警告处分

  □据 新华社电

  2011年7月8日,一则网帖引起广大网民“围观”。发帖人称,自己在峨眉山市某旅行社办事时,发现一张2010年五六月符溪镇骆永利、张万林等党员干部赴港澳地区审批表格。申请表上申请事由填的为“旅游”,政治面貌为“非党员”,工作单位为“个体户”或“无业”。发帖人说:“据我所知,他们是共产党员、国家干部,却要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真实身份。”

  “网友反映的问题存在。”峨眉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万力平2011年7月12日称,2010年6月11日、19日,符溪镇党委、政府分两批次,由党委书记、镇长分别带队,共计60名镇干部和大学生村官,参加了由四川世纪金沙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峨眉山分社组织的港澳七日游。旅游期间总花费16.8万余元,以“外出考察费”名义,分多次报账。

  “其性质确实是公款出境旅游。”万力平说,峨眉山市2011年7月11日作出处理决定:一、责令符溪镇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二、追缴全部外出人员所有违纪款项,上缴国库;三、依据党内相关规定,给予符溪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党内警告处分,对涉及的符溪镇相关人员诫勉谈话。

  村委组织部分人公款出游

  【广州】数十名村民阻挡旅游大巴

  □据 《南方都市报》

  2011年10月23日,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白沙村委大院,部分村民将正要出省旅游的70多名村民堵住,反对用集体公款旅游。

  据介绍,白沙村委安排的旅游人数共200余人,包括村民代表、退伍军人和现在职村官,这些人分三批前往江西,将花费24万多元。该村两名负责人称,这次旅游经过白沙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同意,程序合规。

  当日,两辆旅游大巴载着70多名白沙村民代表正要驶出白沙村委大院时,该村数十名村民涌到大院门口,阻挡大巴出行。

  “用大家的钱去公款旅游,我们坚决反对。”村民杨小姐说,他们得知这届村委领导班子又在组织部分村民出去旅游,相当反感,遂相约在对方出行当天,进行阻止。

  据介绍,广州建设空港物流保税区,向该村征地380多亩,不久前下发部分征地款1600万元。

  “白沙村是个穷村,外面还欠着280万元。刚有点钱,他们就开始乱花,这样糟蹋公款我们绝不答应。”村民杨灿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