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会议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等质量违法行为。
会议认为,中国质量水平的提高仍然滞后于经济发展,产品、工程等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环境污染、资源浪费仍然比较严重,质量安全特别是食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一些生产经营者质量诚信缺失,肆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公正,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国家信誉和形象。
会议指出,质量不仅是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体现;质量问题不仅是技术和管理问题,更是法治和诚信道德问题。
一要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二要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三要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四要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五要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质量档案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记录,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六要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七要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八要加强质量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