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审计署报告证实,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员工平均年薪高达30万元确是实事。1月10日,恰逢深圳“两会”,不少代表委员呼吁应该对相关责任人追责。(本报昨日报道)
作为直属市住房建设局管理的一个事业单位,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发给员工的年薪平均高达30万元,“最牛工资单”不能不让人咋舌!该中心哪来那么多的钱发“天价工资”?
如果是靠真本事挣的钱,人均30万元年薪也无可厚非。问题是,“天价工资”来得有些蹊跷。据了解,深圳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按照不超过2%的固定比例从政府物业租金收入中计提的业务费、维修费以及租赁中心的“自有物业”收入。然而,因地方财政及国土房产主营部门未对其“自有物业”进行资产清查和产权认定,导致应作为国有资产管理的所谓“自有物业”收入变成了该租赁中心为员工发放高工资、高福利的来源。
一些单位之所以能够“借鸡生蛋”并能“快速致富”,私心作怪首当其冲,但与监管机制乏力也有很大关系。事实上,正是由于制度设计存在漏洞,管理混乱不堪,审计监督等手段也薄弱,群众监督制度被架空,才给“权力自肥”者留下了暗箱操作的空间。
俗话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对于将国有物业变为自有物业、损公肥私的怪象,应当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要严肃惩处,以儆效尤。否则,不知还会有多少事业单位以深圳住宅租赁中心为“榜样”,让更多的公共收入沦为被少数人占有的“唐僧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