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赵佳 通讯员 张称玲
临近春节,市民们开始忙着采购年货,我市工商部门也加大了对年货市场的检查力度。
市工商局高新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一些不法商贩趁着人们采购年货之际,用汽车拉着假冒商品在农村进行流动销售。
近日,该分局辛店工商所接到辛店派出所民警的电话,称他们在村里执勤时,发现有人开车在洛宜路沿线各村庄推销假酒,并且他们已将当事人控制。
接到电话后,辛店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男一女用汽车拉着十几箱“红花郎酒”、“商务郎酒”和“泸州特曲”在村里销售。
执法人员随即对这些酒进行检查,检查后发现:“红花郎酒”和“商务郎酒”的外包装上“红花”和“商务”几个字颜色很浅且字体很小,但“郎”字特别突出,与知名品牌“郎”酒的外包装很相似;“泸州特曲”的外包装上,“泸州”二字很突出,“特曲”二字却很小,若不仔细看,很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名酒“泸州老窖”。经询问,当事人不能提供任何有效的进货凭证及商品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这些酒的外包装与知名同类商品的外包装相同或近似,足以误导消费者,属于“傍名牌”行为,涉嫌商标侵权。随后,执法人员便将涉嫌商标侵权的十几箱“红花郎酒”、“商务郎酒”和“泸州特曲”进行暂扣。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