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李元平16日通报了烟花爆竹和室内加热器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在被抽查的418批次的产品中,共有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李元平当天在质检总局召开的例行发布会上说,近期,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春节热销的烟花爆竹和涉及人身安全的室内加热器2类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共抽查了12个省份304家企业生产的418批次产品,其中312批次产品符合标准规定,10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其中,烟花爆竹共抽查了9个省份204家企业生产的318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63家企业生产的80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引火线、发射筒壁厚、燃放性能等。另有2家企业违法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内蒙古敖汉旗安泰花炮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蒲城县虹桥花炮有限公司。
室内加热器共抽查了6个省份100家企业生产的100批次产品。抽查发现,有26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合格项目涉及接地措施、发热、结构、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输入功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