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4时许,家住洛龙区的市民楚先生来电称,昨日2时许,他和朋友在西工区凯旋路坐上一辆出租车,在洛龙区奥体花城小区门口下车时,将一咖啡色男式单肩包落在了车上,包里装有银行卡、身份证、一串钥匙和1万余元现金。
据了解,昨日0时至11时,市110联动服务中心共接到20多个将东西落在出租车上的报警电话。
市出租车管理处一名负责人说,每逢春节,市民将东西落在出租车上的情况较平时更为多见,较多的一次,他们一天接到了100多个反映物品遗失的电话。
该负责人提醒乘客,为避免东西落在出租车上,乘客下车时可先清点东西,确认没有东西落下后再付车费;养成向司机索要发票的习惯,一旦发现东西落在了出租车上,乘客可通过发票查找到所乘坐的车辆,如司机不给发票,乘客可以拒付车费;乘坐出租车时,乘客可记下司机的特征和出租车车牌号;如果乘客在一些安装有监控录像的地方(如银行)上下车,可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后查看相关监控录像,查找所乘坐的出租车车牌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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