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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版:洛阳·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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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律师,聘“翻译”,温情执法获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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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1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被告人是聋哑人,宜阳县人民法院提供援助帮其维护合法权益
请律师,聘“翻译”,温情执法获赞誉
□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李惠民 梁连杰
  “谢谢法院的工作人员,要不是你们为我儿子请律师,他也不会这么快出狱,顺利回家过年!”昨日,从宜阳县看守所接出儿子后,焦作市博爱县聋哑人郝某的家人激动地说。

  据了解,郝某今年20岁。去年11月18日,郝某在宜阳县城一家美容院附近,趁无人注意,将路边的一辆白色轿车左前门上的玻璃砸碎,将车内的手提包盗走,包内装有现金、太阳镜等,总案值1600多元。宜阳县警方在郝某作案后逃跑的途中将其抓获,并追回全部被盗财物。警方将被盗财物退还给被害人,郝某的家人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500元。

  为保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宜阳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及时联系律师为郝某提供法律援助,出庭为其辩护;开庭审理时,又专门聘请宜阳县特教学校的一位老师出庭为郝某“翻译”。

  经法院审理,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同时,法院采纳了法律援助律师关于“被告人郝某系初犯,庭审中认罪态度好,其家人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且财物已被追回,应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辩护,以盗窃罪判处郝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昨日,郝某刑满释放,家人前往宜阳县看守所将其接回老家过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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