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区参保,在县区医院治疗能不能报销?”近日,家住伊川县的刘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咨询他父亲医疗费报销的问题。
刘先生说,他的父亲是市区某单位的退休工人,在市区参加的医疗保险。1月23日,他的父亲在伊川老家突发疾病住进伊川县人民医院,后在1月26日转到河科大一附院治疗,但不知道如何报销在县区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用。
根据刘先生的情况,记者致电洛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咨询,工作人员称,刘先生需要携带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到位于西工区唐宫路的洛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即可报销。
据了解,审核所需材料包括医保报销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医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医保卡、就诊病例复印件、有效的医疗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总清单及出院小结等。因此工作人员建议市民,若在市区医疗保险参保,临时在县区就医时就要保存好相关材料,以备日后审核报销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