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1月29日,一则柳州市人民医院“医师一律不能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的网帖引发轩然大波。对此,柳州外宣办一名知情人称误会了,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柳州市人民医院没有诊断镉中毒的资质,按照相关法规,医院的医师不得下有关镉中毒的书面诊断,假如有类似镉中毒的患者,应立即向柳州市疾控中心汇报。(2月1日《新京报》)
按医疗常规,作为一家综合性三甲医院,究竟有没有诊断镉中毒的资质?恐怕得一分为二去看。笔者的看法是,对那些疑似职业性镉中毒,这家医院的确没有下职业病诊断的资质。但是,对于饮食引起的某些非职业性镉中毒,医院应该是具备这种诊断资质的。
作为一家教学性高级医院,能不能下镉中毒诊断, 能下哪一种镉中毒诊断?医生们不可能不知道。不客气地说,恐怕连实习生都明白。但为什么医院管理者还格外强调这一点呢?是否存在不当行政干预呢?还是医院管理者主动想为政府“排忧解难”?
在评价突发性污染事件的等级中,是否对人员造成危害或伤亡,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标准。等级越高,行政问责可能越严重。作为涉嫌管理失职的地方政府,当然不希望看到有镉中毒患者的出现,他们会有足够的动力去悄悄进行权力公关。作为官方色彩很浓厚的医疗机构,医院很难对此拒绝,就有可能选择不报或少报这类病人。
所以,“不下镉中毒诊断”的通知更像是在提醒医生们,能不下这样的诊断尽量不下。
现在,医生们有没有接收过要求“不下镉中毒诊断”的通知?作为当事人,他们保持缄默,而只有医院管理者及宣传部门单一的辟谣声,如何能够打消公众的疑虑与担心?
有专家称,此次泄漏量之大为国内历次重金属环境污染事件中罕见。理性的应急态度不是尽量“不下镉中毒诊断”,不是对这种风险视而不见,回避这个众人关心的问题,而应该提醒辖区民众,对疑似中毒者进行及时的医学检验排查,如此才能将中毒的风险降到最低,赢得公众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