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9日电(记者 刘铮 王优玲)
国家统计局9日发布报告,今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4.5%,涨幅比上月扩大了0.4个百分点。专家认为,这主要是春节和天气寒冷等因素带来的季节性反弹,价格涨幅总体回落的大势没有改变。
受春节等因素影响,食品类价格在1月份涨幅出现反弹。当月全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0.5%,涨幅比上月扩大1.4个百分点,影响CPI上涨约3.29个百分点。其中,猪肉价格上涨25%,涨幅比上月扩大3.7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上涨23%,涨幅扩大11.5个百分点。
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在1月份4.5%的CPI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3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5个百分点。
从更能反映价格变动最新情况的环比数据看,1月份全国CPI环比上涨1.5%,涨幅比上月扩大1.2个百分点。
此外,1月份,全国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PPI)同比上涨0.7%,涨幅比上月回落1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同比上涨2%,环比下降0.3%。
“春节因素通常会明显拉动食品价格上涨,而且今年春节在1月份,去年春节在2月份,同比的基数也出现了较大落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研究员张立群分析认为。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预测,一季度应当是今年全年CPI的相对高点,特别是翘尾因素在1月份的影响较大。今年全年的CPI,应当会比去年5.4%的涨幅有明显回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