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月10日召开的全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今后对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将实行常态化管理,使用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要进行公开招标。
在电视电话会上,省纪委副书记李建社表示,今后我省将加大日常监管和案件查办力度,由省外事部门实行常态化管理。
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朱清孟透露,今后我省各省辖市外侨办和省直因公出国(境)任务多的单位,要对使用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进行招标,不得由个人指定中介机构,严禁因公出国(境)中介机构为因公出国(境)团组出具与公务活动无关的财务票据,对违规中介,将取消其承办或者接待资格。
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应将因公出国(境)团组信息进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监督。
我省还将严格实行证件收缴查验、出访情况反馈和量化管理制度,出访团组要在回国之后7天内将证件上交省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统一保管或注销,在一个月内提交出访报告和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反馈表;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总量和前往热点国家(地区)团组数量;每个团组的公务活动应占在外日程的2/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