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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9版:洛阳·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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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超过5个就得多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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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2 月 16 日 星期    【打印】  
租客超过5个就得多交费?
物业:并未真正实行,只为提醒业主慎重选择租客
  见习记者 付璇

  核心提示

 近日,西工区凯瑞君临华府小区的业主杨先生说,在得知物业公司的一个收费规定后,他担心自己在该小区的一套约130平方米的住宅永远都租不出去了,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1 租客:超过5人合租,就得多交水电费和物业费?

  2月初,在凯瑞君临华府小区附近办公的李先生和几名同事决定租住杨先生的房子。2月13日,双方签订了租房合同。但是,李先生去该小区物业处交水电费和物业费时,却被物业人员告知,由于合租的人超过了5个,因此李先生所交的水电费及物业费要按商业用房的标准收取。

  “我们不在此地办公,为什么要按商业用房的标准收费?”李先生很疑惑。

  据李先生介绍,他和同事租住这套房子主要是为了解决中午和晚上吃饭的问题。原来,李先生的办公地点距该小区很近,由于不想整天吃盒饭,他与七八名同事商量后,决定一起租这套房子,这样大家可以一起做饭吃。

  李先生说,他还从物业方面得知,若租房子的是杨先生的亲戚,那么,物业就不会按商业用房的标准收费。“物业这样收费不合理,所以,我和同事决定先不租了!”李先生说。

  一心想把房子租出去的杨先生得知此事后一头雾水。“找我租这套房子的人都是好几个人一起住,人数都超过了5人,如果按这种标准收费,估计租房子的人都被‘吓’跑了,这叫我如何是好?”杨先生说。

  2 物业:未真正实行,只想提醒业主慎重选择租客

  昨日9时许,记者来到凯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君临华府管理处。负责人朱先生说,租房子的人超过5个费用就不同,物业方面从未真正实行过,物业公司之所以抛出这种说法是为了小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

  朱先生说,为保证小区居民的日常生活,物业方面希望业主把房子租给亲属,或者业主能确定该住宅是供居民日常居住使用的。

  “我们之前曾接到过业主对租客影响日常生活的投诉,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物业在管理上就会陷入被动。”朱先生说,由于物业不能左右业主将房子租给谁,为了小区内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物业便以此种方法提醒业主在租赁房屋时要多替其他业主考虑,尽量慎重选择租客。

  针对业主杨先生的情况,朱先生说,只要杨先生能取得与他同一层楼的两名邻居的签字同意,确定租客不是从事商业行为,那么,不论入住的租客是否超过5个,物业都会按正常居民住宅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3 律师:物业做法可以理解,但无相关法律依据

  针对此事,记者从河南尚中律师事务所宋武军律师处了解到,在收取费用时到底该按商业用房标准还是居民用房标准并不应以租住的人数来划分,而应以居民对房屋如何使用来判断。

  对于物业方面称杨先生租给他人需取得与其同一层楼的两名邻居签字同意一说,宋律师表示,该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房屋产权人可自由处置自己的房产,他人无权干涉。

  对该小区物业为大多数业主利益着想的初衷,宋律师表示理解。同时,他也提醒房屋产权人在租赁房屋时对租客进行多方面考查,只有这样才能营造一个更加舒心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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