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备受瞩目的足坛反赌案第一阶段宣判工作在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结束。对于这些人的判罚是否合理,笔者第一时间连线了法律专家郝劲松,请他对判罚结果进行解读。
在这些涉案裁判的判罚当中,原“金哨”陆俊涉案81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对于陆俊的判罚,郝劲松认为判罚偏轻,即在量刑幅度内处刑过于偏下。陆俊所犯的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该判处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这81万元的数额远远超过了定罪最低数额1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现在他的判罚结果比最低限5年仅仅超过了6个月,属于判罚偏轻。
曾经也因为受贿而涉案的裁判龚建平,当年因为受贿10万多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而今日的陆俊受贿81万元却仅仅被判5年6个月。对此郝劲松解释:“我们国家的法律判罚是不参考以前的判例的,在不同的法院会有不同的判罚结果。在5年到15年之间,具体是多少年,由法官自由裁量。全国各地的判罚差别也比较大。”
对于涉案裁判的判罚,郝劲松还补充道:“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行贿罪,其认罪态度,或者是否是投案自首,都是法官参考的一个标准,但是这些裁判里似乎并没有投案自首的。”
法律专家郝劲松简介:
男,1972年出生,著名法律人士,曾先后七次提起带有公益性质的诉讼,状告国家部委及垄断集团并胜诉,对打破行业“霸王条款”起到了一定作用,还曾入选“2004年构建经济和谐十大受尊崇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