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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焦雅琦 | |
□新华社记者 王志 钱荣
核心提示
山东济南交警部门近日出台新规,明确对“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引起群众广泛热议,有人对济南交警部门重拳出击严惩酒驾违法行为的魄力表示支持,但也有人担心这一规定有“连坐”之嫌。
有关专家表示,酒驾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除了要严厉惩治外,更要促进全社会形成共同抵制酒驾的良好氛围,但交警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不应违背法律规定。
措施
济南惩治酒驾出新规——“追责同饮者”
为严厉惩治酒后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包括:对酒驾违法行为一律在媒体曝光,对醉酒的驾驶人一律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建立酒驾人员相关信息“黑名单”并提供给保监会,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等。
这一系列措施一经公布,立即引起社会热议,其中,“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的规定,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引来众多争议。
支持者普遍认为,同饮者劝阻酒驾既是对朋友的关爱,也体现了社会责任,还能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有评论认为,同饮人或同车人不劝阻,是对自已及大众生命安全的漠视,对己、对酒驾者,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再者,酒后驾车是违法行为。部分人士甚至还表示,明知对方开车还劝其饮酒者,应同罪处罚。
而反对这一做法的声音则认为,这一做法缺乏法律依据,难以认定和执行,有“连坐”嫌疑。有评论认为,酒驾是坚决禁止的,但将同饮者纳入处罚范围就不大合适了,难道同饮者对酒驾者有监护责任?这不是“连坐制度”吗?成年人自己有判断能力,如果要对同饮者实施处罚,那以后岂不是卖酒的、倒酒的,都要受惩罚?
追问
该规定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连坐”之嫌
对“与酒驾驾驶人一同饮酒将一律追责”的含义,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这样解释:“与被查处的机动车驾驶人一起饮酒、没有履行劝阻义务的人员,公安机关一律依法进行询问,并通过技术手段甄别其是否也存在酒驾行为。如果存在,依法追究其责任;如果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应尽劝阻责任但未尽的,向当事人的单位进行通报,由单位加强教育,打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
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付强说,交警部门这一举措是为了“敲山震虎”。驾驶人往往都是在聚会或宴会上饮酒的,对应尽劝阻饮酒后驾车而没有履行的当事人,本身对违法犯罪起了推波助澜作用。此前,对于同饮者未进行劝阻,导致饮酒者死亡等情况,法律上也有判定过同饮者负有一定责任的案例。对于司机酒驾,同饮者未进行劝阻的情况,同饮者虽没有违法,但违反了社会公德,交警通报其所在单位是可以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成也表示:“济南交警这种举措能够提升大家对酒驾这种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行为的认识,会有良好的社会效果。从规定内容看,不存在法律障碍,此追责是对酒驾同饮者的批评和教育,起警示作用而非民事责任的承担,亦非具体的行政处罚。目前,我国法律对酒驾同饮者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追究并无明文规定。”
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法理上的“罪责自负”原则,一人犯罪一人当,如果酒驾同饮者没有违反有关酒驾的法律规定,交警也不会对有关当事人处以拘留、罚款等处罚。
目的
推动全社会形成“文明驾驶”的良好风尚
酒后驾驶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顽症,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去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严惩酒后驾驶行为,目的就是为了让酒后驾驶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然而,从交警部门的查处情况来看,虽然公安部门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但屡禁不止的情况仍然存在。对此,专家认为,要形成严惩酒驾的长效机制,关键要增强全社会的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让酒后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
网络上,虽然网友的观点各不相同,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普遍共识。同时,很多网友认为,劝阻酒驾也应成为一种社会责任。
网友“红红的秋叶”说:“同饮者劝阻酒驾既是对朋友的关爱,也体现了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关爱!”网友“祝2011”也认为:“同饮者酒后劝驾体现了公民的社会责任,希望推广并予立法执行,减少社会危害,造福于民。”
延伸阅读
酒驾根本原因在文化层面上
□据 新浪网
醉驾就是犯罪,“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逐渐成为所有车主不可回避的社会责任。然而,醉驾入刑不仅仅对车主们的饮酒观念产生了影响,也让传承数千年的酒文化和人们的生活习惯逐渐改变。酒桌上一句“我开车了”也成了最新最热的挡酒词。
“在酒驾之外,人们应该审视的还是当下的酒桌文化。”山东大学社会学教授王忠武在谈及酒驾的问题时强调,好客山东的表达方式要多样化,不能让好客山东走了味,变成好酒山东。酒驾的根本原因还是在文化层面上,文化层面的问题不解决,酒驾也难以杜绝。
王忠武说,儒家先贤有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山东继承了这种好客的文化传统,热情厚道的山东人也给世人留下了美好印象。与此同时,山东酒风大盛也给世人留下深刻印象。以酒会友,适可而止,自然是一种表达感情的不错方式,但是当下流行的劝酒风潮、不喝酒不办事的歪风也夹杂其间,破坏了传统文化的魅力,让好客山东的形象大打折扣。
“借着这次严查酒驾的契机,反思当下的酒桌文化,也是在严查酒驾司机之外,更多人要考虑的问题。杜绝酒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制度依法处罚、宣传教育、文化改良,三管齐下缺一不可。”王忠武说。
同饮者是否做过劝阻
广东交警认为难以取证
□据 《南方日报》
对于济南“酒驾同饮者将被追责”这一规定,广东省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醉驾入刑时,有群众反映希望可以追责同饮者,虽然这种做法可能发挥积极作用,但由于目前没有立法,执行起来很难。
“同桌如何识别酒驾者是否喝酒?如何确保酒驾者做到酒后不开车?交警又如何确定同饮者是否有过劝阻?”有交警直言,除了没有法律依据外,对同饮者进行处罚的证据也难以采集。
一名参与查酒驾的交警告诉记者,除非发生事故或者遇上特殊情况——如酒驾者遇到交警查车突然跳车逃跑、恰巧交警没来得及录像,这时候就需要向同饮者求证。
网友“胡印民”则表示,对地方上的执法部门而言,最迫切的其实不是制度探索,而是严格履行法律规定,在法律授权下做好工作。事实上,公众对于交警查酒驾并不抵触,纠结的是交警能不能真正做到一视同仁、公平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