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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机构上书呼吁禁“实名检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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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2 月 21 日 星期    【打印】  
隐私保护战瞄准艾滋病检测四大焦点
民间机构上书呼吁禁“实名检艾”
□据 《京华时报》
  核心提示

  “广西、湖南两省区宣称将立法实施艾滋病检测实名制,中国疾控中心负责人表态赞同”的消息一经报道,即引发争议。

  上周,公益机构——天下公致信卫生部,要求立即暂停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推广。同时,民间机构——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关于“呼吁停止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立法”的信件也已起草完毕,将于近日寄至国家疾控中心。

  实名制检测能否确保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隐私不扩散?完全实施实名制检测后,如何做到真正的保密?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如何追责,如何弥补对当事人造成的创伤?

  【焦点1】

  实名检测令高危人群生畏

  对于多省份欲推广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做法,中国疾病控制中心主任王宇近日表示赞同。

  但公益机构“天下公”执行主任于方强有不同的看法:“在现有社会环境下,现金鼓励、匿名检测都很难让高危人群积极检测,实名检测又如何提高高危人群的检出率呢?”

  于方强认为,强推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必然引起艾滋病防治事业的巨大倒退。因为,匿名检测至少可以鼓励高危人群前往检测,实名检测则必然造成高危人群拒绝检测。

  赞成推广实名制的观点认为,实名制并没有导致接受检测人数明显减少。“但稍微熟悉中国艾滋病防治的人都知道,没有高危人群参与的检测都是无效检测,对艾滋病防治一点儿作用都没有。”于方强说,“实名制检测政策下的高检测人数只能表明有更多的非高危人群占用了防艾资源。检测告知的对象就是艾滋病感染者,如果艾滋病检测的都是非艾滋病感染者,告知根本就无从谈起,检测的目的又何在呢?”

  中国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联盟秘书处联络人孟林则表示,作为高危人群之一的男性同性恋圈中,定期进行检测的比例不足20%,如果实名制推广的话,这个数字势必还会再降低。

  【焦点2】

  隐私泄露处罚机制不健全

  虽然“谈艾色变”的年代已经过去,但多年来,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在就业、就医、婚姻、生活等方面遭受的歧视不胜枚举,艾滋病感染者遭受社会歧视的状况依然普遍存在。

  作为一名支持艾滋病感染者平等融入社会的资深公益人士,先后协助处理3起艾滋病就业歧视案的于方强对此深有体会。让他最痛心的是,云南有一对儿夫妻是艾滋病感染者,他们产下的孩子是健康的,但社区方面泄露其情况后,大家以讹传讹,都认为孩子也是感染者,致使孩子自懵懂时起就遭到公众疏远,入园、入学也遭排斥,孩子幼小的心灵被烙下的阴影挥之不去。

  “当前的社会环境尚无法保证感染者与健康人群拥有同样的平等权利,这是不争的事实。”孟林担心,在这样的事实环境下,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将会冲破感染者对隐私保护的最后一层防线,艾滋病歧视现象将从少数感染者的遭遇变成每一个感染者都会面临的危险境地。

  因此,孟林认为,在配套的艾滋病感染者的隐私和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和落实前,实名制检测并不具备推行的合理性,带来的后果无法想象。

  【焦点3】

  实名制检测有悖现行法律

  “一旦实名制检测被纳入立法,就意味着所有检测艾滋病的项目,即使是初筛也要进行实名制登记,就是强制性的。”孟林表示,实名制检测中的“检测”是指所有与艾滋病有关的检查项目及初筛检查,还是初筛为阳性的复检,这个概念尚未理清,盲目为其罩上法律的外衣,不仅不利于艾滋病筛查和检测,更与现行法律相悖。

  国务院2006年颁布施行了《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第二十三条确立了“国家实行艾滋病自愿咨询和自愿检测制度”。而广西和湖南等地的做法不但没有坚持《艾滋病防治条例》确立的检测原则,反而超越条例的规定,创制实名制检测,这种立法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我国《立法法》的规定。

  《立法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内容均不能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地方性立法的前提,否则,地方性法规就不具备合法性的前提条件,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因此,广西和湖南两地的这种艾滋病检测实名制的立法活动违反了上述两项上位法的规定,本身就违法,必须应予改变或者撤销。

  【焦点4】

  民间防艾或面临尴尬局面

  就防艾而言,民间组织搭建起了政府与高危人群间的桥梁,在保护高危人群隐私的同时,帮助政府在高危人群中宣传防艾知识,推动艾滋病检测事业。

  北京同行是一家开展HIV快速检测的民间组织,因无须实名制登记,吸引了许多从疾控部门“掉头”来此的检测者。

  2月13日,刚走出北京同行检测点的张枫(化名)长舒了口气,确诊为艾滋病感染者的他担心妻子被感染,特来求助。张枫没有在这里留下自己的真实姓名,毕竟这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他准备以体检为由,让妻子接受艾滋病检查。

  北京同行项目负责人郭子阳说,检测点接待的主要是男性性工作者和男性同性恋人群。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我们不会留除了电话外的任何个人信息,不问隐私问题、不填复杂表格。”郭子阳说。

  令于方强担心的是,强推艾滋病检测实名制或将分裂民间组织与卫生部门、民间组织与高危人群的关系,也会打破目前的稳定状态。在疾控中心赞同艾滋病检测实名制后,已经有民间组织公开表态,一旦实名检测艾滋病,他们将退出此类检测项目。

  延伸阅读

  中国疾控中心称:实名制检测有利于随访服务

  2月17日,中国疾控中心主任王宇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广西等地将实名制检测纳入立法程序引发了社会的讨论,但尚未接到相关组织的来信“反对”,大部分民间防艾组织和男性同性恋人群都对实名制检测表示支持。

  针对实名制检测的好处及必要性,王宇称,其直接受益者是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如果不实名的话,一旦确认感染后,可能联系不到人,那么包括随访、服药治疗等后续服务就会跟不上。事实证明,通过实名制检测能及时把感染的状况告知本人以及相关人员,有利于感染者和其他人员采取必要措施,以减少高危行为,进而减少艾滋病的传播。

  王宇强调,实名制检测并非新政,而是国家疾控部门多年来一直采取的检测办法,只是公众对此的理解不同。他说,所有医院在手术前都要进行艾滋病检测,不论是分娩还是进行胃镜等,检查前都包括艾滋病检测一项。“凡是查艾滋病都要匿名的话,那怎么可能呢?”王宇举例说,因为无偿献血需要实名制登记,抽血前进行的血液质量检查中就包括艾滋一项,很多感染者是在献血时被发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