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B16版:金融·证券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两市股指探底回升 沪指收复半年线
沪深300ETF推出进入倒计时
沪深全市场行业市盈率发布
证监会修改收购管理办法
郭树清在操纵股市?
▲昨日股市
▲今日资讯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洛阳商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证监会修改收购管理办法
鼓励大股东增持
  □据 《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0日表示,为进一步鼓励产业资本在合理价位增持股份,证监会已下发《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及第六十三条的决定》。明确持股30%以上的股东每年2%自由增持股份的锁定期从12个月降至6个月。

  该负责人表示,因避免引发要约收购,不少股东在增持股份至占总股本接近30%如29.9%后不再增持。实际上,增持幅度也可超过30%,相关法规对此没有比例限制。达到30%之后,既可以发起要约收购,也可以按照每年不超过2%继续自由增持。

  为便于大股东增持,此次修改对一些行为的行政许可予以取消。明确因持股30%以上大股东每年2%自由增持行为、持股5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行为、继承,以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的发行行为引发的要约收购义务豁免,不再需要履行行政许可审核程序。

  由于取消了上述行为的行政许可,对于现有在审的48份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主动撤回申请,证监会也将终止审查。

  该负责人说,根据收到的建议,证监会进一步明确持股5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行为的披露要求。新增每增加1%的次日披露、每2%的当天及次日(披露当天)暂停增持的要求。

  目前,市场上的增持行为正在增加。英大证券提供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按月度数据计算,在2011年12月及2012年1月,共计316家上市公司发布增持公告,大股东增持市值近70亿元,单月增持股份数及市值均超过减持数量。这是自2010年5月以来,增持力量首次“翻盘”。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