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混了近十一个月,只是最后一个多月才开始学英语,英语学习对我来讲,是我人生的象征,我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学了某个东西,接下来忘掉了,然后又重新学习。
究其原因,我以为是初中的一次考试造成的,那时我的一门几何课临考前只看了一夜,连作业题都没有做,考试却得了全班最高分,同时,我也第一次意识到,极有可能,很多人一生中根本就没有真正进入学习状态中。
从那时起,我就把效率看得高于一切,而且每一次我都到考试前三天才开始看书,我知道只要我能提升效率,最终都可过关,因为我假设别人都在蒙骗自己——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其实是一种不易察觉的傲慢态度,从某种程度讲,这一种傲慢最终令我变成现在的样子。
人到中年,这傲慢的作用才非常明显地显示它的结果,一方面,它使我在做任何事情时心里都存在一种虚幻的优势;另一方面,对于效率的过分强调,也使我的学习缺乏连续性,总体来讲,无连续性才是真正的低效。
最终的恶果就是:英语——我不知学了多少次,但真正的词汇量始终保持在几百左右,每一次,我都要从头开始,且随着年龄增长,效率也越来越低,越来越差的记性使我都不好意思承认:早在十年前,曾有那么一个月,我已可以看懂英语原版电影了,且可以用英语读懂那种海明威式的小说。
好了,现在我可以总结了:一个人无论如何不能欺骗自己,让学习好的人去做重要的事情,我认为表现了人类对于诚实的一种本能的理解:对于诚实程度较高的人来讲,他具有一种不自欺的品质,而任何学习的本质都是一样的,只要不自欺便可做到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