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河南商报》
为什么有些地方的天气预报老不准?城市里到处耸立的高楼,可能就是导致气象数据失真的罪魁祸首。
为此,我省出台了《河南省气象设备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建筑高度如不符合要求且拒不改正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
破坏探测环境会影响预报准确性
据悉,为了确保气象数据的准确性、代表性,气象设施要避开各种干扰和障碍。为确保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信息必须具备的最小的外部环境,就是气象探测环境。
比如一个高空气象探测站,它四周的障碍物对探测系统天线形成的遮挡仰角不得大于5°,在高空气象探测站盛行风的下风方向120°范围内,不得大于2°;在探测气球施放场地半径50米范围内,不得有架空电线、建筑物、树木等障碍物……
但是近年来,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我省气象探测环境不容乐观。
“有些地方的天气预报老不准,就是因为那里的气象探测环境受到了影响,资料或者数据不准确、不具有代表性,严重影响预报。”省气象局局长王建国说。
基于上述原因,省政府出台了这一保护办法。
新建、改扩建工程涉及气象探测环境的,要征得气象机构同意
随着城乡建设步伐的加快,以前相对偏远的气象站,现在也渐渐融入市区。
为此,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城乡规划调整如果涉及保护专项规划的,应与气象主管机构进行协商。
在城市里,林立的高楼是影响气象探测环境的一大因素。
针对这一问题,办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确实无法避免的,建设单位应事先征得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
究竟哪些活动会危害到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
办法中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挤占、挪用、损坏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侵占气象设施用地;占用、干扰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通信信道;在气象设施上系留、安装、悬挂、捆绑与气象探测无关的物品或做出其他危害气象设施的行为。
不得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影响气象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进行爆破和采石。
不得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修建高度不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种植高度不符合要求的作物、树木。
不得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钻探、挖沙、取土、焚烧等活动以及其他危害探测环境的行为。
建筑修建高度不符合要求,拒不改正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擅自侵占、损毁或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设置影响气象设施工作效能的高频电磁辐射装置;进行爆破和采石;修建高度不符合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且拒不改正的,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擅自挤占、挪用、损坏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后拒不改正的,可处3万元以下罚款。
该办法将于3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