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李砺瑾 通讯员 张志远
昨日召开的2012年全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透露,今年,我市拟制订3部地方性法规,另将对5部法规进行立法调研。
拟制订的3部地方性法规分别是:《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和《洛阳市专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城市框架不断拉大,城乡规划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洛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已经不能适应新的需要。《洛阳市城乡规划条例》将突出特色城镇化引领,充分体现规划的重要作用,积极为解决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土地征迁、城建提升等提供法制保障,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随着龙门石窟景区管理体制的变更,龙门石窟世界文化遗产园区管理委员会的管辖范围不断扩大,景区周围的几个村庄也被纳入到管辖范围,景区游客也不断增多。依据原有的《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保护管理条例》,难以对整个景区及其周边环境实施有效管理,故需要对原有法规进行修订。《洛阳市龙门石窟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将围绕推进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找准保护与开发的结合点,为促进文物保护、第三产业的发展发挥作用。
另外,《洛阳市专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将围绕保护知识产权,提高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产学研军融和发展,努力打造创新型城市,为新型工业化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昨日召开的会议还透露,今年我市将对《洛阳市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条例》、《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修订)》、《洛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洛阳市民营经济发展保障条例》和《洛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进行立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