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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获悉,3月1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都须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者,不仅要过“驾驶关”,还得过“知识关”。
办理从业资格证者须符合两个条件
据了解,日前,交通运输部对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试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并在全国设立试点城市,我市则是河南省唯一一个试点城市。
据市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局相关规定,即日起,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驾驶员,均应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规定指出,新申请办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以上,近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并提供可证明符合上述两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证件前往市出租车管理处领取报名表后,工作人员将按照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安排培训和考试。
考试内容分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两项
首次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申请人,必须完成全国公共科目和区域科目的考试,考试方式以计算机操作为主。
据市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公共科目考试内容包括行业从业规范、营运服务规范和相关法律知识;区域科目考试内容则包括我市的历史文化知识、道路交通状况等。这虽然抬高了出租车行业的从业门槛,但可促使出租车司机对我市了解更全面,更好地为乘客服务。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面对外地游客的问题,有些出租车司机一问三不知,这对于树立洛阳的旅游品牌是无益的。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赋予出租车司机更大的责任,能更好地树立行业形象,推动城市品位提升。
据悉,两项考试成绩均合格的申请人,市出租车管理处将在公布考试成绩之日起10日内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此前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且继续从事出租车客运服务,原证件尚在有效期内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即日起须到市出租车管理处申请换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参加区域科目考试。驾驶员原持有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依然有效,仍可驾驶其他相应营业性道路运输车辆。
无证营运者将受重罚
据了解,今后,凡是没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而从事出租车营运活动者,一经出租车主管部门发现,将被处以1000元至3000元罚款,并按行业信誉考核规定扣除相应分数。扣满20分的驾驶员将被暂停营运,接受相关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