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国家邮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邮政管理局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快递企业收寄验视工作,确保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快递经营许可证。
《通知》强调,收寄验视是快递企业收寄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快递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从近年来寄递渠道发生的安全事件看,未按照规定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是造成事件发生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各快递企业按照国家规定,落实有关禁限寄物品的检查措施,严格进行收寄过程中的检查。对用户交寄的物品,必须全部检查,对粉末、液体以及不能直接辨识的机电装置等要重点查验,确保将各类易燃性、易爆炸性、易腐蚀性等禁寄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用户拒绝开拆、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通知》要求,对收寄验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企业,必须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依法吊销快递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