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今年的地方两会上,“校车安全”成为一大焦点,并在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校车安全”从未像今天这样引发公众高度关注。图为浙江省德清县育才学校的小学生放学后在老师的指挥下乘坐校车(2011年11月21日摄)。 新华社记者 鞠焕宗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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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地沟油、瘦肉精、动车事故、校车事故、空气污染、个人信息泄露……过去的一年,各个领域频频响起的“安全警报”,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
“安全”,已成为无法回避的民生话题。
“生活在安全的社会环境中,安全饮食、放心就医、平安出行,拥有一分踏实、从容、镇静、厚实的安全感,是人最基本的需求。”全国人大代表袁淑梅说。
食品安全:打好“保胃战”
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原因何在?代表委员普遍反映,法律法规有待进一步细化、完善以及违法成本过低,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不解决食品原料来源的安全性问题,食品安全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和全国政协委员、湖北省卫生厅厅长焦红:从“源头”治理,还需要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联手合作。而“多头分段管理”正是另一饱受诟病的问题所在。我国食品监管涉及食药、农业、卫生、质检、工商等多个部门,在实践中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重复现象严重。必须解决“多龙治水”的问题,对监管部门“做减法”,做到全程全面监管,确保各监管环节无缝衔接。
去年全国两会前夕,温家宝总理在回答网友提问时,告诫企业家身上应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这一点引发了代表委员们的共鸣。
宗庆后:消费者需要更加安全、更加营养、更加健康的食品,企业要加强自律,因为漠视食品安全的企业迟早是要被市场淘汰的。
药品安全:“吃药不开灯”
“开灯吃药,不是怕拿错药,吃错药,而是为了辨清真伪,防止吃到假药”。——假药、劣药案件频频曝光,涉案金额之大、地域之广让百姓难以“放心吃药”,参加全国两会的部分代表委员聚焦药品安全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让假药、劣药无所遁形。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假药危害巨大,有些无任何疗效,贻误病情,有些甚至危及生命。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大学临床肿瘤学院副院长顾晋:应当建立完善正规的过期药品回收处理机制,这不仅可以有效防止药品闲置浪费,让药尽其用,更可以防止过期药品落到不法分子手中危害公众健康。同时,对于所谓“医保卡套现”,从患者手中“高价回收药品”的不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军区总医院副院长兼皮肤科主任杨蓉娅:整肃药品流通渠道也是加强药品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措施。在办理邮寄、快递药品业务时,应严格核查药品发票,对长期、大量邮寄药品的,应进一步核查相关的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许可证等,以此“掐断”假药流通渠道。
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 假药发现难,鉴定检验难。既要加重量刑,真正达到有效震慑犯罪分子的作用,又要把重点放在监管上,放在假药犯罪的前端,不能等到出危害结果了再倒查追责,而是要把假药堵在药店门外。
校车安全:“整顿”不“停开”
去年,一连串校车事故发生之后,国务院予以高度重视,各级政府部门开始治理黑校车。然而一些地方也出现了变“整顿”为“停开”的现象,带来了一些家庭的不便利和不满意,引起代表委员们的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李蓝:地方政府部门不能简单了事,将校车整顿变成校车停开,不考虑孩子尤其是农村孩子上学出行难问题。很多农村地区家长不得不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下学,或者用马车替代机动车当校车甚至很多农村学校干脆放假……黑校车是消停了,但是孩子们却没法上学了!
如果政府从国家层面配套资源,加快立法保证校车路权,制定校车安全技术标准,规划校车运营线路,各级地方政府积极引导社会资金进入校车服务领域,并在税收、融资、贷款等方面为校车经营实体提供优惠和保障,按照“农村优先,西部优先,少数民族地区优先”的工作程序,覆盖城乡的中国校车体系应该很快就可以建立起来。
环境安全:蓝天不是梦
“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曾经优美如画的田园风光,是人们心中美好难忘的“儿时记忆”。然而广西龙江镉污染、江苏镇江水源苯酚污染、云南曲靖铬污染……近来频发环境安全事件,无孔不入的污染侵蚀着我们。
全国政协委员、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历史任务,必须转变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以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追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全国政协委员王书平:目前我国环境安全法规相对滞后,必须制定有效、针对性强、适合国情的环境安全法规。积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的战略转型,把环境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体系,建立健全国家环境安全决策机制和组织协调制度。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实现常态化管理,并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不“裸奔”
刚买了私家车,推销车辆保险的电话就铺天盖地;刚生完孩子,推销奶粉和婴儿用品的电话“如约而至”;刚办了银行卡,各种理财的短信息就接踵而来……
全国两会召开在即,如何保障个人信息安全,再次引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孙贵宝:日趋严重的个人信息被滥用现象也给一些诈骗犯罪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并从过去的“猜猜我是谁”变化为现在“知道你是谁”,给大家辨别信息的真伪造成很大困难。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目前,我国对于个人信息等隐私权的保护,尚没有出台专门的法律。虽然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保护有所涉及,但这些规定零散地分布在各部法律之中,相关保护条款内容不集中、阐述不清晰、适用不明确、范围受局限、处罚不具体,因而可操作性差。立法保护个人信息,是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按照国外有些国家法律规定,个人信息除非经过本人书面申请或预先的书面同意,任何办事机构都不得通过任何通讯手段,向任何人或任何其他机构泄露记录系统中有关个人的任何记录。否则,法律机构将追究其民事和刑事责任。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