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胡锦涛、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就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相关报道详见B01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作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说明。
李建国说,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于2013年1月选出。
李建国说,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最大特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需要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重新进行分配,以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草案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构成。其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的其他代表名额数,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草案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36名,澳门特别行政区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2名,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大另行规定。台湾省暂时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代表产生办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规定;依法应选的其余名额予以保留。
根据草案的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应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265名。
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应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
草案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应选归侨代表35名;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
草案还明确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比上届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降低。连任的代表应占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