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工业转型升级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促进我国船舶工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船舶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形成50个以上满足最新国际规范要求、引领国际市场需求的知名品牌产品。规划要求,环渤海湾、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造船基地成为世界级造船基地,前10家造船企业造船完工量占全国总量的70%以上,进入世界造船前十强企业超过5家。
同时,培育5个至6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工装备总承包商和一批专业化分包商。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销售收入超过2000亿元,国际市场份额超过20%,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品牌修船企业。2015年船舶工业销售收入达到12000亿元,出口总额超过800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