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2日电
【焦点】
近期接连发生的“撞豪车”事件,让不少车主感叹“伤不起”。年初,温州一辆雅阁轿车撞上劳斯莱斯车,雅阁车主负全责。事后,劳斯莱斯车的维修费用确定为35万元,而雅阁车主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以下简称“三责险”)最高赔偿限额只有20万元。除去保险公司赔付的16.2万元,其余18.8万元需雅阁车主自行承担。
此事余波未平,南京一辆东南菱悦撞上了价值1200万元的限量版劳斯莱斯幻影轿车,后者的维修费用至少80万元。东南菱悦车主负全责,而他投保的三责险保额仅30万元。
【观点一】
全国政协委员彭磷基:大量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得不到执行,不能不说和交强险赔偿数额过低有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只能赔偿很小一部分,不足部分需由个人承担。有限的交强险赔付与巨大的赔偿数额相比,可谓杯水车薪。
【观点二】
全国人大代表、广汽集团总经理曾庆洪:应通过制度设计让豪车车主承担更多义务,比如强制要求豪车购买某种附加险,或者设定豪车的最高获赔金额,超过这一金额的,责任人不需赔付。
【观点三】
全国政协委员、保监会原副主席魏迎宁:任何车主都有撞到豪车的可能性,可以通过购买相对高额的三责险来转嫁这种风险。至于限制普通车主撞上豪车的赔偿责任,现行法律没有、也不宜作这种规定。事故责任方应该赔偿对方损失,不能因为谁的车便宜就减轻或免除谁的赔偿责任。
【观点四】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交强险工作组专家李冠如:社会公众对于交强险的确有更高保障额度的需求,但在保险定价过程中,又必须面对严峻的交通安全形势,需确保交强险具有比较稳健的偿付能力。这似乎是一个“两难”的局面。
【观点五】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即使不考虑豪车碰撞事件,普通车主的三责险额度也应比以往有所增加。以北京为例,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已经超过60万元。在交强险11万元的死亡赔偿之外,再补充投保50万元的三责险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