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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瞧“蛀虫”小 贪得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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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莫瞧“蛀虫”小 贪得真不少
——代表委员热议“小官大贪”治理
  (《羊城晚报》)
  □新华社记者 傅勇涛 华晔迪 孙奕

  核心提示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32567件44506人。

  2011年,“高官落马”见证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而“小官大贪”不断涌出,也让人们意识到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在许多代表委员看来,“小官大贪”归根结底是权力的失衡,唯有“重拳治腐”与“创新防腐”双管齐下,重在对权力的有效制约与监督,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

  反腐“亮剑”,不断揪出“小官大贪”

  2010年,山西省蒲县煤炭局原党总支书记郝鹏俊案曝光。虽官居科级,但其名下北京、海南等地房产达38处,涉案金额达数亿元。

  2011年5月,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住建局原副局长(副科级)李志强借职权之便贪污、受贿,违法违纪所得高达2293万余元,一审判处19年有期徒刑。

  ……

  近年来个别基层政府工作人员高额贪腐案件的不断发生,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全国人大代表章百家等人认为,在人们的惯性思维里,一提起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总是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联系起来。但近年来显露出的“职位低却权力大”“不管审批就管钱”等“小官大贪”频发现象,反映出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

  全国人大代表李建保说,小官员制造大腐败,是行政管理粗放的表现。我国建立的很多预防和遏制腐败的制度,在一些地区和部门却遭遇执行不力,而人情网、关系网等等又使得监督走过场、发现不了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1年,共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2.7万件,判处罪犯2.9万人。中央纪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崔少鹏公开表示,当前形势是“三个并存”: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防治力度加大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并存,群众对反腐败期望值不断上升和腐败现象短期内难以根治并存。

  “小官大贪”还需下猛药

  在纪检监察部门近年来查处的案件中,“小官大贪”现象令人触目惊心。一些代表委员认为,这些案件的背后往往是一些干部手中权力的错位与失控,受伤害最直接的还是基层群众。

  “村虽然小,村里事可是影响几千口人的大事。数额大小不是最重要的,人心最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濮阳县西辛庄村党委书记李连成说,“不廉政,村就不稳定。”

  “管理制度上有漏洞,很多制度形同虚设。”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忠厚说,以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贪污近亿元的一个股长为例,他贪污了9400万元,资金这么大,局长怎么会不知道?怎么通过的审核?各环节签字怎么拿到的?是制度的漏洞造成了最后的“大贪”。

  在张忠厚看来,“小官大贪”折射出官商勾结,共铸利益链条的腐败本质。他说,社会上有一批人为达到目的,来贿赂官员。如土地开发商,正是为了谋求项目审批后客观的利润,与官员形成利益共同体,可以说行贿和受贿之间有需求。

  海南省东方市土地腐败窝案也印证了张忠厚代表的看法。该案中,13名村干部正是在原市长“授意”下,负责土地管理、审批、征用等职能部门领导利用职务便利“一路绿灯”,帮助开发商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受贿金额全部在10万元以上。

  全国政协委员史贻云说,“小官”的职位虽低,但配置资源的数量并不少,参与决策和执行的机会也不少。目前,基层腐败制度设计还不到位,群众问责机制没有形成,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增加了小官把权力用到“极致”的可能性。

  “小官大贪”制度防腐是根本

  曹建明检察长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指出,2012年将加强犯罪分析和对策研究,深入开展预防咨询、预防调查、警示教育等工作,落实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国家和地方不缺乏监督基层干部的相关制度,缺的是敢于碰硬、勤于监督的纪检、检察干部以及相关纪检监察制度的落实。“大贪小官”们多是集诸多权力于一身,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唯有“重拳治腐”与“创新防腐”双管齐下,才能让“反腐”更为有效。

  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章百家说,法制的健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人情社会下,法制健全还存在一定障碍,“官员为老百姓办事本是应尽的责任,但很多基层干部还缺乏这种意识”。

  此外,对权力公开透明的监督也是行之有效的办法。章百家认为,公权力应当置于民众的监督之中。无论是“小官”还是“大官”,都要树立“授权有限”观念,权力非法行使,谋取不正当利益就是违法,矫正扭曲的官本位伦理,形成廉政政府文化。

  李连成代表说:“想让干部贪不了大家的钱,办法很简单,就是公开透明,接受监督,村里事是大家的事,钱是大家的钱,权力必须在大家手里。”

  一些代表委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现在官场上弥漫着一种“好人主义”,对于身边的腐败、矛盾和问题,大多三缄其口。大家不愿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求“一团和气”。这一“土壤”不铲除,“小官大贪”就很难绝迹。

  时评

  警惕位低权重的

  “小官大贪”现象  

  □据 新华网    

  从股级到科级,从数千万元到数亿元……近年来个别基层政府工作人员不断发生的高额贪腐案件,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对这一“小官大贪”现象,该引起怎样的警觉?社会在追问,代表委员也在思考。

  全国人大代表姜仕等人认为,在人们的惯性思维里,一提起数额巨大的贪污腐败,总是与那些位高权重的官员联系起来。但近年来显露出的“职位低却权力大”“不是官却有实权”“不管审批就管钱”等现象以及小官疯狂敛财、“小官大贪”频发问题,反映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得还不够有力。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认真治理政府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和渎职侵权问题,针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工作力度。

  人们期待着,继续加强对关键领域、重点行业部门的约束和监督,让监管真正成为防微杜渐的利器,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只有如此,“小官大贪”现象才能日渐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