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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8版:洛阳·政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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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里的猪肉也要有“身份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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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3 月 15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计划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生猪市场
菜市场里的猪肉也要有“身份证”了
□记者 韩铁栓
  本报讯 为保证餐桌安全,让百姓吃上放心肉,近期我市商务局等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规范猪肉市场。

  生猪屠宰是猪肉安全的第一道关。市商务局、工商局、畜牧局等9单位日前出台相关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对辖区内的所有生猪屠宰企业进行全面的审核清理,对已换发牌证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予以复核,并对违法从事生产造成肉品质量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坚决予以取缔。

  由于我市还有一部分市外企业供应生猪肉品,有关部门决定自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市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肉品入市备案登记制:凡市外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进入我市城市区内批发、零售的生猪产品,均须由相关单位持相关资质到市商务局备案登记后方可流通;进入九县(市)及吉利区批发、零售的生猪产品,须在所在县(市)、吉利区商务局备案登记后方可流通。

  此外,继各大超市后,我市近期还将在各农贸市场全面推行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市场销售点挂牌经营制度。

  根据规定,与定点屠宰企业挂钩的每一个市场销售点,都应在显著位置悬挂、放置公示标牌,明确标注生猪产品来源企业、出厂日期、市场经营者姓名等信息,放置当日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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