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深圳3月14日电(记者 王攀)
广东省高级法院14日在深圳开庭,对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深圳文裕章“拔管杀妻”案进行二审。法院未当庭宣判。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受害人的母亲认为一审“重罪轻判”,向深圳市检察院递交抗诉申请,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此案提起抗诉。
本案被告人文裕章和死者胡菁是夫妻关系。2009年2月9日20时许,胡菁在万科城家中昏倒,文裕章等将其送至龙岗雪象医院抢救。次日凌晨,胡菁被转至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疗,治疗期间,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压,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2月16日15时许,文裕章在病房探望胡菁时,将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压监测管等医疗设备拔掉,护士、医生等见状上前制止,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当日16时许,胡菁死亡。当晚19时许,文裕章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