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从2011年起开始建设的大批公共租赁住房今年进入配租阶段,江西省日前就公租房配租出台新规指出,不管是城里人还是农村人,均可申请配租公租房,申请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交纳房租,配租资格申请、审核要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制度。
根据新出台的《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人员,或者无本地城镇户籍,来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且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地均无住房的或者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人员均可申请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