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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为新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右为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 | |
□记者
杨玉梅 文/图
核心提示
昨日,西工区的陈女士买了两盒洛阳特产,准备送给亲友,到家后发现两个盒子上的“QS”标志上面,一个写的是“质量安全”,一个写的是“生产许可”。她很疑惑:“到底哪个才是真的呢?”记者调查后发现,两个都是真的,只是“质量安全”是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生产许可”是新版生产许可证标志。
同一厂家,两种“QS”标志
记者在陈女士家看到,她买的洛阳特产是“九都白马寺”洛阳八大件,一盒为红色包装,一盒为黄色包装,生产日期均为2012年1月20日。其中红色包装上印的是“QS质量安全”,黄色包装上印的是“QS生产许可”。陈女士说,这两盒特产是她在王府井超市购买的。
记者随后来到王府井超市,发现在洛阳特产区摆放的“九都白马寺”洛阳八大件上面的“QS”标志确实有两种,同一公司生产的其他食品外包装上也是两种标志都有。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现场的导购人员也是一脸疑惑,但他肯定地说:“都是一个厂家生产的,质量肯定没问题。”
在家乐福超市,记者看到,一种名为“河洛一口酥”的洛阳特产,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7日,包装上印的是“QS质量安全”;而同一公司的另一种食品“小金枣”,生产日期为2012年1月20日,包装上印的则是“QS生产许可”。
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在超市购物的市民,很多人表示,购物时只注意包装上有无“QS”标志,至于上面写什么文字并不曾留意。业内人士表示,旧版标志已经停用,相关部门会督促更换。
目前国家通用的是“QS生产许可”标志
记者随后登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的官方网站,看到一份2010年第34号名为《2010年4月12日关于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文件。文件中明确指出“从2010年6月1日起,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应使用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之前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在2010年6月1日起18个月内可以继续使用原已印制的带有旧版生产许可证标志包装物。”
旧版的生产许可证标志就是“QS质量安全”。这就意味着,18个月的过渡期后,从2011年12月1日起,所有出厂食品的标志必须更换成“QS生产许可”。之后,记者试图拨打“九都白马寺”系列产品包装上的服务热线,但电话一直打不通。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生产监管科的负责人说,自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下文修改“QS”标志后,洛阳的食品企业就已经陆陆续续开始更换标志。但是很多企业的包装袋都是提前印制的,可能18个月的过渡期完了,包装袋还没用完,考虑到成本问题,企业会接着使用这些包装袋。
这位负责人同时也表示,对于尚未更换标志的企业,市质检部门会尽快督促其进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