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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05版:国内·时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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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当律师先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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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 3 月 22 日 星期    【打印】  
司法部:当律师先宣誓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记者 崔清新)
  记者21日从司法部获悉,为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司法部决定建立律师宣誓制度,并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的通知》。

  决定明确了参加宣誓人员的范围,规定了组织宣誓仪式的机构、时间和宣誓方式,对宣誓仪式和宣誓程序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经司法行政机关许可,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律师宣誓。律师宣誓仪式,应当在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由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组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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