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省(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要于年度计划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及所辖市(地、州、盟)年度建设计划,并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要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部门及时公开当地年度建设计划、开工和竣工项目信息,并按月公开保障房开工和基本建成(竣工)情况。信息公开工作要纳入各级、各部门督促检查的重点,作为各级政府和部门重点考核内容。
针对开工、基本建成(竣工)等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统计开工、基本建成(竣工)要以单体工程为单位,开工以规划设计的永久性工程已正式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久桩)为准,基本建成以按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主体工程完工并基本达到使用条件为准。
此外,住房城乡建设部还要求各地完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办法,合理确定收益分配比例;探索建立物业管理新机制,规范物业服务,完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