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连漪 通讯员 张更
本报讯 记者近日获悉,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将从本月下旬开始,在全市开展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至7月底。
这次专项治理行动将对2006年以来违反国家政策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和闲置浪费土地等问题进行全面治理。此外,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划拨决定书核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1/3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原批准用地的政府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根据有关规定也将被认定为闲置土地。
专项行动期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国土资源部门将依法对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等问题逐个提出处理意见,限期处理到位。其中,对未安排项目的土地,优先用于保障重点项目、民生项目用地;对用地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约定条款的,要记入企业诚信档案,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竞买或购置土地;对违规用地的,要依法整改纠正,必要的给予处罚。
此外,对于因政府主要原因造成土地闲置浪费严重的地方,要对政府主管领导进行约谈;对于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和“恶意囤地”的,执法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为囤地、圈地、炒地和违规用地提供虚假评估报告,高评低估土地价格扰乱土地市场秩序的,要对地价评估机构和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本次专项治理,要使我市2006年至2010年的建设用地批后征地率不低于80%,征后供地率不低于90%,闲置土地处置率不低于60%,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和防止土地出让领域腐败问题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