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杨凤轩
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作出决定,授予洛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嵩县大队中队长助理李鹏“河南省抗洪抢险勇士”荣誉称号。
2011年6月24日夜,嵩县发生历史罕见强对流天气,冰雹、暴雨袭击嵩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危急关头,消防战士李鹏不顾个人安危投入抗洪抢险,他连续辗转3个救援现场,30多次冲入冰冷湍急的洪水中,营救出26名被困群众后,因劳累过度昏倒在救援现场。(详见本报2011年6月27日A11版)
李鹏的英雄事迹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被救群众及嵩县各界人士纷纷自发赶到医院探望。2012年1月,李鹏被评为全省“感动中原十大人物”。
据了解,自入伍以来,李鹏曾先后参加火灾扑救216次、抢险救援558次,救助困难群众167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被省消防总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次、“优秀士兵”3次,荣获嘉奖5次。
省政府号召全省人民及广大消防队员向李鹏学习,为加快中原经济区建设、实现中原崛起和河南振兴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