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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买满两年才划算。”因为保险业务员这句话,有读者放弃了第一年退保的念头,又交了一年保费。记者走访保险公司后发现,“保险买满两年才划算”并非读者理解的“保险满两年可全额退保”,而是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后不用再交保费,保险合同依然生效。业内人士提醒,若无力支付保费,“减额交清”可替代退保,帮您减少损失。
本以为“满两年可全额退保”,谁知退保“打对折”
本月15日,刚从新加坡回国的刘小姐和记者约见在凯瑞君临商务大厦,她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某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这是一份分红险,每年交费1万元,交费期限是10年,保期为15年。刘小姐说,2010年3月,她的母亲王女士在某银行南昌路支行存钱,在保险业务员关某的误导下,买了一份保险。“母亲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存钱,走出银行时,关某塞给母亲一个信封,母亲回到家才发现信封里面是保险合同。”刘小姐说。在保险犹豫期内,王女士曾找过关某退保,但关某表示“没法退”。2011年3月,王女士来到保险公司,表示希望退保。因为工作人员一句“不如再交一年保费,交满两年才划算”的劝告,王女士又交了1万元保费。今年3月,王女士再次来到保险公司,本来满怀希望地想取回2万元本金,却被告知:现在退保,根据现金价值只能领到10150元。
原来是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这样可减少损失
15日,刘小姐在记者陪同下来到位于凯旋路上的涉事保险公司。接待我们的业务督导张女士表示,关于关某否存在“骗保”,由于缺乏相关证据无法对其界定。那么,是否如工作人员所说,这款保险交满两年再退保就能领回全部本金?张女士说,王女士理解的是两年后退保返还全部本金,事实不是这样,王女士所购保险的合同中有一个 “减额交清”的条款。该条款规定,自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后,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果合同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申请将合同变更为减额交清保险合同。“减额交清”,简单说来就是根据保单具有的现金价值,作为一次性交纳的保费,购买同类保险,保额降低。比如王女士共交了2年的保费,这些保费2年来所折算成的现金价值,作为趸交保费,平均分配到10年,得出一个新的保额,即完成了“减额交清”。“减额交清”后,原来合同中的预定利率、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等都不会发生变化,唯一不同的就是保额减少了,投保人不用再交保费,但也不能领取红利了。
刘小姐向记者表示,家里急用钱,还是想退保。张女士说,为了减少刘小姐家人的损失,公司决定将这份保险退保金额提高到1.4万元,再加上关某销售这份保险的提成660元和一份免费体检卡。对这个调解结果刘小姐只能勉强接受。
市保险协会唐亚光提醒,若投保人无力支付保费,可考虑采取“减额交清”的方式,在缓解经济压力的同时仍继续享有一定的保障。“减额交清”后不能再恢复原契约,所以在选择减额交清时要慎重。